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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学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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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学校传承了中国海洋大学求真务实、严谨规范的办学基因,办学管理规范,质量不断提升,特色日趋显现,于2016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素有“金胶州”之称的滨海城市青岛胶州市,北靠胶州市政府、著名的三里河文化公园和国家4A级景区—少海湿地公园,距青岛火车站约40分钟车程,距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约20分钟车程。
学校占地面积1227.82亩,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894人,其中本科生14660人。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及11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学类学科专业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和能源与动力工程6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通信工程、工商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及软件工程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为青岛市一流专业。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欢迎海内外各类专业人才加盟,共同挥洒激情与才智,实现人生理想。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要求
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基本素质要求
有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毕业年限要求
岗位面向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薪酬待遇
1.学校实行岗位年薪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硕士享受中级待遇;博士入校即可享受副高或正高级待遇,年薪12-50万元。符合我校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
2.足额缴纳职工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双休、国家规定节假日、寒暑假;享受国内外访学、挂职、进修等政策,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享受节日福利及健康体检;
3.录用人员被青岛市纳入高层次人才库的,享受政府20-100万的生活补贴及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硕士0.96万/年,博士1.44万/年,紧缺专业硕士1.44万/年,博士1.8万/年,连续发放3年。如在青岛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4.首次来胶就业毕业生享受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4万/年,硕士研究生1.2万/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连续发放3年。
5.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
6.学校可为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员工提供住房。
五、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应聘者填写“青岛工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打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硕博招聘网"为标题,发送到人事处邮箱(hr@qit.edu.cn)。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即可。
2.面试考核。学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面试;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相关成果或证明原件参加面试(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安排线上面试,面试方式以人事处发送面试通知为准)。专任教师面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评委评议四个环节;高层次人才、辅导员岗及行政岗面试过程分为自我介绍、答辩、评委评议三个环节。
3.录用通知。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和面试情况,经综合审议,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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