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协助下,由著名法学家徐大同教授领衔,按照国内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标准,在天津市率先设立了法学专业并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在政法学院设立法律系。2003年,天津师范大学在法学专业的基础上,在天津市高等院校创办了第一个法学院。
30多年来,该院已开始形成 “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中国地方法治建设”的办学宗旨,“和谐、向上、务实、创新”的学院精神,在专业与学科建设上已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四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近年,法学专业本科又获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项目,法学学科又获批法学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其综合实力在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全国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该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知识精湛、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全院教职员工45名,其中22名教师有高级职称并且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21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梁津明、韩志红和贾邦俊教授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贾邦俊教授被评为天津市教学名师;阮大强、杨金颖、魏建新、郭明龙等教师分别先后获得本市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近年来,韦祎、魏建新、吴文芳、章海珠和张培尧等一批青年教师前往国内知名高校深造获得博士学位,同时郭小冬、郝磊、郭春明、张洁、郭庆珠、孙立文、张晶、张宜、郭明龙等一批国内知名大学的优秀博士生纷纷加入该院教师行列。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天津师范大学还聘请了江平、应松年、吴汉东、何勤华、韩大元、赵秉志、尹田、崔建远等30多名全国知名学者和武长顺、于世平、李少平、高从善、高绍林、矫婕、王天举等20多名天津市政法系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兼职教授。
该院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的首要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制定学生培养方案和教师教学规范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优秀课堂教学系列观摩活动,不断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由该院师生编写的《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一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在课程建设上,已建成市级精品课1门,校级精品课2门,校级优秀课6门。在课程建设中,该院制定并实行《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推进实践教学工作。为了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该院除在校内建成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践教学基地外,还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仲裁委员会等15个单位设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期,该院又与天津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围绕培养以法律服务为主的应用人才的目标为学生搭建新的实践教学平台。为了帮助学生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该院还建立了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该实验班以挖掘本科生对法学理论学习的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学习习惯,培养初步学术研究能力为目标,大胆尝试,已取得可喜的成果。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该院除认真组织教学外,高度重视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学院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形成从事法律工作应具有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学院开设“人生讲坛”,先后邀请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前来讲学,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开阔学术视野、增长人生智慧。另外,“青年党校” “专题时政报告”、“人文素质系列讲座”、“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文化节”、“专业社团”、“职场训练营”等形式已成为学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学生成才,该院还设立了“专业学习优秀奖”、“金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金”和“杜伟强法学创新奖学金”,许多学生从中获得教益。
该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法学研究。设立“法学讲坛”,已成功举办50次学术讲座,帮助师生了解法学研究的前沿成果。天津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和民法分会均在我院设立,在韩志红和贾邦俊教授主持下两个分会已成功举行多次学术会议。该院教师积极与国内外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曾与韩国尚志大学法学院、美国罗格斯大学法学院和加拿大拉瓦尔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有过良好合作。近五年来,该院已获得省部级科研立项27项,其中郭小冬教授的 “民事执行监督机制研究” 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梁津明教授主持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法律保障问题研究和孙立文副教授主持的 “海洋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海洋争端解决政策的选择”分别获批司法部和教育部研究项目。该院教师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110余篇。韩志红教授的《经济法调整机制研究》、彭炳金教授的《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和郭庆珠副教授的《行政规划及其法律控制研究》在学界产生重要影响。该院编辑的《天津滨海法学》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该院编辑的《让思想攀越法学的高峰——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论文观点集萃》也已印发。贾邦俊、郭春明、孙立文、韩志红、郭庆珠、彭炳金老师的成果曾先后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学生科研立项数量在全校一直名列前茅,许多学生的研究成果发表并获得到社会好评。在天津市大学生“挑战杯”大赛中,本科生钱方禹、刘雯雯、刘迪等同学曾先后获得一、二等奖。硕士研究生范懿、赵玉磊等同学曾先后获得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
该院教师未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局限于书斋,而是尽可能地将其服务于社会。许多教师在重大立法论证、疑难案例咨询和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2009年,该院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1982以来天津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规151部,涉及70余个相关主管部门。近日,以梁津明院长为组长的团队受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了《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工作。天津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为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也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与认可,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曾对此进行报道。2010年4月,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30多年来,该院已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优秀法律人才, 在全国尤其在天津政法系统,到处都有天津师大法律学子的身影,绝大多数毕业生以自己的辛劳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如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的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的陈耀东、张玲、史学营教授;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银法槌奖获得者王红卫,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杨春慧,曾两次受到温家宝总理接见的志愿者张帆都曾在天津师大法学专业度过本科时光。最近该院毕业生孙焕荣获得“天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刘玉梅获得“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称号”。
今年,是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起步之年,该院已经确定了自己新的发展规划,近期,该院法学学科又被天津师大确定为“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培育)学科,全院师生深受鼓舞。该院将在新的起点上,更新观念、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努力把该院建成天津市法律人才培养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争取早日跻身全国省属地方先进法律院校的行列,为促进天津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