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带头人
一般为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副教授,及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同等层次杰出人才。
1.积极推动学科、专业建设,领导创新团队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积极组织本学科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4.培养青年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二、学术带头人(教授、研究员)
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著名高校担任教授职务;业绩显著、学术水平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1.把握学术前沿,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提出创新性研究课题或应用性强的研究项目。
2.建设并领导学术团队,争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3.积极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培养青年教师,讲授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三、优秀学术骨干(副教授、副研究员)
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突出、极具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1.作为主要骨干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2.申请并主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讲授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工作和生活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的引进政策按学校相应实施办法执行。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同等层次杰出人才按以下政策执行: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学科建设配套:工科30-200万元,其他学科20-5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30-45万元;
4.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二、学术带头人(教授、研究员)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15-30万元,其他学科4-15万元;
2.提供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15-25万元。
三、优秀学术骨干(副教授、副研究员)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
2.提供安家费6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6-10万元。
选留博士师资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3万元,从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中申请,或由学院提供资助;
2.提供安家费2万元,两年内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
学科急需、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商议。
留学归国人员从优提供启动费和安家费,提供旅费补助,外籍教师可实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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