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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201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2013年1月8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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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红河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就招聘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部分外语类岗位含外国留学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由用人单位汇同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具体招聘的时间、地点、报名方法等以各县市公布的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为准。
四、考试考核
    紧缺人才的招聘以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汇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以各县市公布的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为准。考试考核工作于2013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告,分别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按政审(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3、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派到考生生源地报到推荐就业。
4、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报批时须附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
  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州属及各县市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请见:http://news.yn111.com/html/article/zcfy/lzgs/2013/01/07/616574739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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