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请报考辽宁省选调生的辽宁生源,于1月10日前将《2012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 12号楼1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2012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及《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登记表》发到就业指导中心邮箱thcc@tsinghua.edu.cn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关于选调优秀应届清华大学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函
清华大学:
为适应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后备干部的基础和源头,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精神,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2年继续从贵校选调12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工作,其中定向法律专业毕业生3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基层法院2人、检察院1人)。
今年选调的贵校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后,填写《辽宁省2012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请贵校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申请表》(1式2份,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及人选名单等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2012年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提出考察人选。4月中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4月下旬进行体检、公示、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7月初在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请贵校接此函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辽宁籍毕业生,并协助我们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对此,我们向贵校表示衷心感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10006
电话:024-2312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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