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又称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组成部分,同时接受公安部消防局领导,系现役单位,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担负着《消防法》赋予的全市防火灭火的职责。局机关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支队、大队,所辖部队主要位于区县中心地带。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是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单位。接收地方大学生是部队干部重要来源之一。随着首都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队伍,和我们一起担负起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的重担,我们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建设的青年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登录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报名网(
www.bjxfj.gov.cn),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投送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投送材料详见注意事项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2、资格初审。我单位将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我单位将以网上通知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毕业生,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3、知识能力考试。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将参加2013年2月下旬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4、考核测试。我单位将对资格初审及考试合格的毕业生集中进行面试、体检、体测、心测等工作;同时开展政审工作。
5、考核审档。上述各项测试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人赴学生所在学校审档,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和政治审查。
6、签约。以上各环节均通过的毕业生,我总队研究审定后即可签订录用协议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7、档案复审。接收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由接收单位退回原学校。
8、报到。凡录用对象毕业后,开具有关手续按我部通知到消防局政治部干部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