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94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58名,法律专业5名,工程造价专业4名,统计或会计专业3名,林学专业2名,会计专业2名,工民建专业2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名,冶金工程专业2名,审计专业1名,环境科学专业1名,园林专业1名,市政道路工程专业1名,土木工程专业1名,土木类专业2名,新闻学专业1名,网络工程专业1名,护理专业1名,医学检验专业1名,医学影像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包头市户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内蒙古户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参加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双学位。
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报考人员均需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普通话测试合格证。
2010年11月前昆区聘任目前仍在岗的校聘教师,可不受毕业院校、年龄限制,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2.报考工业园区、城建等部门专业人员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具体学历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3.在招聘中划出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毕业生和蒙汉双语的高校毕业生。
4.区属部门的临时聘用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但需专业对口。
5.1998年及以前统招的昆区户籍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在报考以上岗位时,放宽学历、年龄和专业条件。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周六、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昆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A座(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可乘21路、55路公交车前往)。
(三)报名需知:报考人员要填写《2014年昆区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及交费收据(报名号)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分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试讲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试讲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试讲考生参加试讲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试讲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二)报考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部门专业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命制试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进入面试范围考生按规定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序号。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2010年11月前聘任的昆区校聘教师,截止本学年末仍在岗的,每聘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昆都仑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昆区人社局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被聘用者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72-5990204监督电话:0472-5305145
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