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地震局隶属于中国地震局,属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疆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6月25日18:00(逢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拟聘岗位专业要求,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填写《新疆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电子版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邮件主题:硕博招聘网+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邮件附件:《新疆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名称修改成邮件主题名称一致),并附个人简历。
2.现场报名
(1)报考者携带《新疆地震局直属地震台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和个人简历到新疆地震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714办公室。
(三)报名咨询:
联系人:吴梅 联系电话:0991-3838308 18097665715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新疆地震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一)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4年6月30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1张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714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办理准考证。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日北京时间10:00
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新疆地震局办公楼(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地震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国情及时事政治、民族政策、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地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地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地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地震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地震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地震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此次招聘由新疆地震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监督人:新疆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薛跃新
监督电话:0991-3820087
十六、其他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地震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