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三大战略”,大力推进“人才兴市”,努力建设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幸福美丽内江,市委决定继续实施“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内江”计划。经研究,2014年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86名。
一、岗位及名额
二、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4年以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过硬;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4)有志于投身幸福美丽内江建设;
(5)身心健康。
2、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与岗位设置要求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四川省内江市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
三、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26日—5月14日(截止时间为5月14日24:00时)。具体办法:网络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步骤及程序按报名网络提示进行。
2、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 四川省内江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核结束后,根据聘用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其中未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考核成绩须达合格以上等次(不得低于75分)。考核工作的相关具体事宜将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5、体检
6、考察
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拟引进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了解。
因考察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的相关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7、公示聘用
按程序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一)基本待遇
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不低于我市同级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待遇(基本工资+国家规定津补贴+绩效工资)。
(二)激励待遇
1、提供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2万元安家补贴费;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6万元安家补贴费。安家补贴费按照《内江市引进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年度按比例支付。
2、提高工资等次。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并按月匹配一定数额的特殊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协商议定。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3、适时提拔重用。引进人才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破格提拔任用。
4、解决后顾之忧。引进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市、县(区)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内优先择校,并免收除规定学杂费以外的各类费用;其成年子女的就业,由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政策框架内优先推荐。
五、考核管理
(二)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市市、县(区)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机关。
六、纪律监督
为切实提高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2-2026072、2228449、13508050311。
内江市实施“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内江”
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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