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是由中国政府、法国政府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促进地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于1982年在北京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是北京市唯一从事节能环保综合性工作和承担政府委托职能的专业机构。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节能环保工作的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勤奋敬业;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能源政策研究人员:1名,40周岁以下;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或可持续发展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能源和经济管理工作,曾独立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开展过能源、节能、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政策、规划、法规等相关研究工作。
2.节能评估人员:动力、暖通、电气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北京市能源、环保相关政策,有节能评估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范围。
3.财务人员:35周岁以下;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财务工作相关流程;具有三年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具体事宜将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进行公布(www.beec.gov.cn)。
3.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不参加资格审查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试方法
1.笔试: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
时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三)政审、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体检。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李昕 咨询电话:52052615
附件: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