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详情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除特殊岗位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 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条件限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五)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关岗位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9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在考生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资格的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自5月29日上午9:00—6月1日上午9:30。
(四)报考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1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二)面试与资格审查。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审查。(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审查。其中,报考者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报考具有会计师、各类中高级职称、各类职业资质和各类专业工程师资格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或资格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面试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各用人单位派出人员组成面试评委会,评委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5、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对拟聘人选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0-38848687
监督举报电话:020-38818783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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