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始建于1988年,现持有建设部核准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化工、医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以及一、二类压力容器和GC1、GC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主要从事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工业工程和民用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等业务。现有员工中95%以上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医药行业拔尖人才2人,教授级高工7人,高级工程师34人,具有很强的设计咨询能力。在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中荣获国家、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咨询成果奖有200多项,其中包括代表我国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先进水平的重点工程项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50周岁(196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月9月26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济南市解放路11号7楼708房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综合管理部。
(4)报名材料: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②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③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④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⑤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单位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7楼708房间,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综合管理部
邮编:250013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电话:0531-8856234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业集团所属医药工业设计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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