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7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是集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设总承包、技术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设计院。具有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商务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等资质。
二、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及数量名称:专技岗(建筑设计2名)、专技岗(土木工程设计2名)、专技岗(暖通工程设计1名)、专技岗(电气工程设计1名)。
招聘岗位职责:
1、认真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
2、认真学习和掌握设计规范,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动手能力,能够尽快胜任本职工作。
3、坚持质量标准,严格履行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的程序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设计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做好专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具有较强的与客户沟通的能力。
5、遵守职业道德。保守院方的商业秘密。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准则;
3、具有国家正规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外语水平、所需专业与需求岗位要求对口:
4、建筑学专业应具备一定的手绘能力和方案设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10月21日—10月26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性别、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学位”为题目一并发送至邮箱:bgs@tlidi.com,收到简历后将给予回复。
(二)资格审查(10月28日—10月31日)
地点: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人事教育部
方式:查阅应聘人员条件与所需专业要求等相关情况。
向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六、考试:
1、笔试:采取答卷方式,主要内容是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
地点: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二楼会议室内
2、面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内容是技能掌握的情况。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0月14日
地点: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二楼会议室内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人事教育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复查,考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7386110
举报或投诉电话:875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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