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回归工程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2005]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绿色通道”进人程序的意见》(唐办[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组织纪律性强。
2、国内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外博士、硕士留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本科一批或提前批录取的“985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原籍唐河县或父母及配偶一方为唐河县户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在我县财政全供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二、办理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唐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为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唐河县工业路与星江路交叉口唐河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四楼509房间。
咨询电话:037768989679
2、审查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对接收单位编制余缺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提交研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拟聘岗位,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4、公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职责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进人手续。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到我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就业。对特殊专业人才,经双向选择可安排到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考核;编制部门负责对编制情况进行审核;纪委监察机关负责对“绿色通道”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