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外交部、国家外专局5部门办公厅(室)发出《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签证及居留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部门、地方和单位对开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进行整理和备案,并明确了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及居留手续办理流程。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央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各自范围内开展的符合《通知》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备案。今后,凡经备案同意的各类重点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需求,由所在部门、地方和单位依照《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本人和家属快速办理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手续。
未列入重点引才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符合条件的,也可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快速办理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