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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具体标准一览表
2012年9月29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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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具体标准一览表
 
引进人才类别
安家费
(万元)
购房补贴比例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岗位津贴
(万元)
旗帜型学术带头人
 
 
第一层次
(院士及相当水平)
30
100%
院士
100-200
20-50
人文社科
资深教授
30-50
第二层次
(长江学者及相当水平)
10
100%
人文社科类
15
10
(长江学者20,含教育部10)
自然科学类
50-100
第三层次
(曲江学者及相当水平)
5
60%
人文社科类
20
20
自然科学类
20-80
学术带头人
5
60%
人文社科类
5
自然科学类
10-20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相当于教授)
3
45%
人文社科类
5
自然科学类
5-10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
3
35%
人文社科类
3
自然科学类
4-6
博士(属常规补充人员)
2
0
人文社科类
2
自然科学类
3
 
 
 
 
 
 
 
 
备注:
1.表中经费标准浮动范围,原则上理科取下限,工科取上限。
2.购房补贴额度=人才层次对应购房面积标准(平方米)×相应层次购房补贴比例(%)×人才引进当年学校模拟产权房价(元/平方米)。
3.学校模拟产权房价,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工住房模拟产权办法》的相关规定核算。
4.2010年以后引进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本表比例核算,2009年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且本人已签订协议的标准执行。
5.计算房补时,如果引进人才实际购买的住房面积超过其所属人才层次住房面积标准时,超过标准的面积不按购房补贴比例核算,即超过标准的住房面积按引进当年学校模拟产权房价的全款核算应缴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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