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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筑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2012年6月15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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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设置
实施“筑峰人才工程”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筑峰人才工程”实行岗位聘任制,要求全职在岗工作,首次聘期为五年,人才引进学科为学校各理工农医类学科,重点为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科研基地、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岗位分三个层次设置:第一层次吸引和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学术)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吸引和造就能带领本学科跟踪国际科学前沿并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吸引和造就在某一学科方向做出具有重要影响的创新性成果的学术带头人。
二、岗位职责
(一)结合本学科前沿领域发展最新动向,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和博士后。
(二)指导或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战略规划,带领本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三)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在本学科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重要创新性成果。
(四)在申报和完成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起核心作用,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特别是“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中的大科研项目和跨学科的重大项目,或者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五)推动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促进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第一层次申请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有相当影响。
(三)第二层次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担任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副教授及以上相应职位的经历,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在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受聘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应的学术职位,或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四)第三层次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担任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助理教授及以上相应职位的经历,国内应聘者应具有较大的学术潜力,学术成果在本学科的中青年学者中非常突出。已在学界公认的本学科最高级别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权威出版社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重要的学术专著,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五)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六)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准备以下材料,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相关院(系)或学校人事处。
2、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册,主要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三位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两位是国外同行专家;
(5)主持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它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I、ISTP等检索证明。
(6)申请人在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7)其它反映申报人学术水平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1、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组织单位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对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确定推荐人选,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
2、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选,及其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支持条件以及经费列支渠道等;
3、单位将评议结果和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
人事处审核并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组织对通过评审的人员进行学术评议,并报学校研究,确定聘任人员。
(四)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支持方式
(一)“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实行年薪制,第一层次30万元/年(税前,下同),第二层次20万元/年,第三层次12万元/年。
(二)学校为新引进的“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提供学科建设经费,由学科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具体建设方案,报学校批准。  
(三)学校为新引进的“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提供购房补贴。第一层次80万元,第二层次60万元,第三层次40万元。
(四)所在单位为“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办公室及科研条件,支持学术团队建设。
(五)学校协助“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及配偶工作事宜。
六、管理考核
(一)“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实行合同管理。学校、所在单位与“筑峰人才工程”特聘教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及相应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所在单位组织年度考核,学校组织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后申请续聘的,学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和所在单位、特聘教授的意见,可予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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