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 学校为新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资助额度为: 1.第一层次:500万元 2.第二层次:200万元 3.第三层次:50万元 4.第四层次:20万元 5.第五层次:按如下办法计算 表一:理工类科研启动费计算办法:
SCI分区 |
篇数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备 注 |
1区 |
1篇 |
15 |
1.SCI收录论文以中国科学院每年公布的JCR分区表为依据; 2.第五层次引进理工类博士以其个人SCI收录论文中所属最高区1篇论文作为科研启动费基数,每增加1篇SCI收录论文按所对应分区经费标准累加资助经费; 3.理工类科研启动费最高上限为18万元人民币。 4.仅限博士和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 |
2篇及以上 |
18 |
2区 |
1篇 |
10 |
2篇 |
15 |
3篇及以上 |
18 |
3区 |
1篇 |
8 |
2篇 |
10 |
3篇及以上 |
每篇增加2万 |
4区 |
1篇 |
6 |
2篇 |
8 |
3篇及以上 |
每篇增加1万 |
表二:社科类科研启动费计算办法:
文章分类 |
篇数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备 注 |
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
1篇 |
8 |
1、第五层次引进社科类博士以其发表论文中所属最高类别论文作为资助经费基数; 2、每增加1篇收录文章按所对应区刊物经费标准累加资助经费; 3、社科类科研启动费最高上限为9万元人民币。 4.仅限博士和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
2篇及以上 |
9 |
⑴国家自然基金委指定30种刊物; ⑵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 ⑶SSCI收录 |
1篇 |
7 |
2篇及以上 |
每篇增加0.5万 |
CSSCI |
2篇 |
6 |
3篇及以上 |
每篇增加0.5万 |
(二)安家费与住房 1.第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上岗后即发放1/5,剩余部分分5年按月发放。提供200平方米以上住房。 2.第二层次:安家费20万元,上岗后即发放1/5,剩余部分分5年按月发放。提供15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或每月2500元的租房补贴。 3.第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上岗后即发放1/5,剩余部分分5年按月发放。提供12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或每月1700元的租房补贴。 4.第四层次:安家费10万元,上岗后即发放1/5,剩余部分分5年按月发放。提供10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或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5.第五层次:安家费5万元,上岗后即发放1/5,剩余部分分5年按月发放。提供8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或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 (三)岗位津贴 1.第一层次:每年享受20万元的岗位津贴。 2.第二层次:每年享受10万元的岗位津贴。 3.第三层次:前两年每年享受6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岗位津贴。 4.第四层次:前两年每年享受4.5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岗位津贴。 5.第五层次:前两年每年享受3.5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岗位津贴。 上述为刚性引进全职到校工作人员的待遇,对采用柔性引进非全职到校工作人员的待遇,学校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和来校工作时间确定。 学校对引进人才两年内免于工作考核,从引进第三年开始通过岗位目标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面试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