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认定为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并在市内创办符合中山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可享受“5个100”优惠政策:
从企业创办之日起2年内,根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
从企业创办之日起2年内,对企业所获金融机构贷款给予2年期的贷款贴息,年贴息率按3%计,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主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入选市级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经费。
从企业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免租使用企业所在镇区提供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从企业创办之日起3年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免租入住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企业在3年内实现了产业化,根椐累计营业收入和纳税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助。
从企业创办之日起3年内,资助成效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每年资助费用最高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