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
为适应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按照我校“十五”学科规划和人才发展战略的需要,汇聚学术大师,形成创新团队。在 3-5 年内,引进若干名领军人才,和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与我校已有高层次人才共同组建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序列
配合学校的学科战略发展和科研攻关重点,学校设立特别岗位、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
特别岗位:学科或院系领军人物;两院院士、人文和社会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关键岗位:某一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在教学、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重要岗位: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二、条件待遇
• 特别岗位
Ⅰ类: 学科(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相关多学科群)或院系领军人物
1 、应聘条件
① 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 学术造诣高深, 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
② 在 学科建设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 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脉络,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
③ 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作战,引领相关学科群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
④ 具有 管理工作经历( 有领导一个系、学院、实验室,领军跨国合作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者),或在国际学术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者优先考虑。
⑤ 身体健康, 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⑥ 应聘者国籍不限,工作时间可以采取灵活的分时制( 2 - 3 个月或以上),半时制( 6 个月或以上);全时制( 9 个月或以上)。
2 、 岗位职责
① 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主持重点发展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带 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② 引进并组织 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课程或讲座,引进并组织编写世界一流教学大纲和教材; ③ 策划、并争取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 863 ” 和“ 973 ” 等跨学科重大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④ 构建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的学术梯队,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聚集一批有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骨干,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创新团队;
⑤ 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积极推动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包括学科之间、学院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 、待遇条件
① 薪酬 待遇根据不同的学科特点和应聘者的条件,以及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具体情况面议(可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年 薪制) ;
② 可自主选聘科研和行政助手,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和津贴支持;并在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③ 学校和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④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研究计划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分期下达),并 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学校提供来校工作过渡期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Ⅱ类:两院院士、人文和社会科学知名学者
1 、应聘条件
•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 在人文或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
•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④ 应聘者国籍不限,工作时间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分时制( 2 - 3 个月或以上),半时制( 6 个月或以上);全时制( 9 个月或以上)。
2 、 岗位职责
① 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主持重点发展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引 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② 组织 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课程或讲座,组织编写世界一流教学大纲和教材;
③ 提出并指导青年学术骨干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 863 ” 和“ 973 ” 等跨学科重大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④ 构建本学科学术梯队,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建设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术梯队;
⑤ 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积极推动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包括学科之间、学院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 、待遇条件
① 全时来校工作,除工资福利以外,学校提供岗位津贴,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按月支付;
② 可自主选聘科研和行政助手 2 - 3 名,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和津贴支持,并在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③ 学校和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④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和研究计划 ,学校和所在院系共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理论学科、人文和社会学科,不少于 20 - 30 万元人民币)分期下达,并 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⑤ 全时来校工作,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50 万元人民币,并在购房期间提供过渡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Ⅲ类: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
1 、应聘条件
• 符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含讲座教授)条件;
• 符合“复旦大学特聘教授计划”的特聘教授(含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条件;
③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 50 周岁;两院院士的后备人选、或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者优先考虑;
•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 应聘者国籍不限,工作时间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分时制( 2 - 3 个月或以上);半时制( 6 个月或以上);或全时制( 9 个月或以上)。
2 、岗位职责
① 开设并双语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以及前沿课程;
② 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科研重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 863 ” 和“ 973 ” 等跨学科研究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③ 负责制定本学科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④ 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学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
3 、待遇条件
① 全时来校工作,除工资福利以外,学校提供岗位津贴,每年 10 - 8 - 6 万元人民币,按月支付;聘期内入选两院院士者,岗位津贴就高享受。
② 可自主选聘科研和行政助手 1 - 2 名,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和津贴支持,并在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③ 学校和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④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和研究计划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 100 - 200 万元人民币;理论学科、人文和社会学科, 10 - 20 万元人民币)分期下达,并 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⑤ 全时来校工作,除工资福利外,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40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首付 19 万元人民币,其余 21 万元人民币分 3 年等额支付;聘期内入选两院院士,追加购房补贴 10 万元人民币;并在购房期间提供过渡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二)关键岗位
某一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二级或医学类三、四级学科);或在教学、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
1 、应聘条件:
①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 50 周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后备人选优先考虑);
②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
③ 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
④ 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和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⑤ 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或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利用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并已取得同领域较大成就者;
⑥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⑦ 符合以上条件,或在上述某一方面成就特别突出者都可应聘。应聘者国籍不限,工作时间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半时制( 6 个月或以上),或全时制( 9 个月或以上)。
2 、岗位职责:
① 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以及前沿课程;
② 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863 ” “ 973 ” 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前沿课题,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③ 负责制定本学科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④ 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梯队建设,学科骨干、或科研技术骨干的引进与培养;
⑤ 负责实施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科研仪器设备功能的研发等。
3 、待遇条件:
① 全时来校工作,除工资福利以外,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每年按 6 - 4.8 - 3.8 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学校关键岗位 1 - 3 档)给予岗位津贴,按月支付,由学校和所在院系按比例分担;特殊学科的紧缺人才,年岗位津贴最高可达 8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岗位津贴就高享受;
② 在引进学科骨干和建设学术梯队等方面,学校给予适当的编制和津贴支持;
③ 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④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和研究计划 ,学校和所在院系按比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 40 - 80 万元人民币;理论学科、人文和社会学科 5 - 15 万人民币),分期下达。并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 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⑤ 全时来校工作,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30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首付 15 万元人民币,其余 15 万元人民币分 3 年等额支付;聘期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增加购房补贴 10 万元人民币;在购房期间提供过渡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三)重要岗位
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1 、应聘条件
①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超过 40 周岁(有国外著名高校和实验室留学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获得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后备人选优先考虑);
②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
③ 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
④ 具有在某一研究方向上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⑤ 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利用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
⑥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和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的精神;
⑦ 符合以上条件,或在上述某一方面成就特别突出者都可应聘。应聘者国籍不限。
2 、岗位职责
① 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和前沿课程;
② 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上,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③ 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协助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某一前沿方向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④ 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引进与培养。
3 、待遇条件
① 全职来校工作者,除工资福利以外,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给予岗位津贴,每年按 3.8 - 2.8 - 1.8 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学校重要岗位 1 - 3 档)按月支付,由所在院系提供;特殊学科的紧缺人才,年岗位津贴最高可达 4.8 万元人民币;首聘期内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者,岗位津贴就高享受;
② 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③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和研究计划 ,学校和所在院系按比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 10 - 40 万元人民币,理论学科、人文和社会学科 3 - 8 万元人民币),分期下达。学校 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④ 全时来校工作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20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首付 11 万元人民币,其余 9 万元人民币分 3 年等额支付;聘期内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增加购房补贴 5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增加购房补贴 15 万元人民币;在购房期间提供过渡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三)重要岗位
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科研和技术等某一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1 、应聘条件
①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不超过 40 周岁(有国外著名高校和实验室留学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获得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后备人选优先考虑);
②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
③ 具有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
④ 具有在某一研究方向上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⑤ 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利用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
⑥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和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的精神;
⑦ 符合以上条件,或在上述某一方面成就特别突出者都可应聘。应聘者国籍不限。
2 、岗位职责
① 开设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和前沿课程;
② 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对 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上, 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
③ 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协助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某一前沿方向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④ 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引进与培养。
3 、待遇条件
① 全职来校工作者,除工资福利以外,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给予岗位津贴,每年按 3.8 - 2.8 - 1.8 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学校重要岗位 1 - 3 档)按月支付,由所在院系提供;特殊学科的紧缺人才,年岗位津贴最高可达 4.8 万元人民币;首聘期内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者,岗位津贴就高享受;
② 所在院系优先安排办公和实验用房;
③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和研究计划 ,学校和所在院系按比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学科 10 - 40 万元人民币,理论学科、人文和社会学科 3 - 8 万元人民币),分期下达。学校 积极协助申请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对所申请到的重大科研项目,按学校政策给予经费配套 ;
④ 全时来校工作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20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首付 11 万元人民币,其余 9 万元人民币分 3 年等额支付;聘期内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增加购房补贴 5 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增加购房补贴 15 万元人民币;在购房期间提供过渡居住房(不再享受学校货币化分房政策)。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
每年年底,各院系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置和提出不同层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人事处汇总审核后,公开公布岗位需求信息和申请程序。申请人或应聘者可从复旦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网页上了解人才引进政策、岗位需求信息、申请与受理程序、下载和填写有关表格等;并可通过书信、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或向相关院系)进行咨询或联系有关事宜,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申请表》、《复旦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三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的推荐信等)。
(二)审核
1 、 由有关院系或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必要材料进初审并组织面试;需报批或确认副高级以上教师(或其他序列)职务者,同时填写《高等学校教师(或其他序列)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统一受理。
2 、学校特别岗位和部分关键岗位(学校全额资助)的人才引进,在院系初审、面试,以及教师(或其他序列)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后,由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并按引进工作程序报学校批准。
3 、部分关键岗位(院系全额资助)、重要岗位的人才引进,由院系按照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审核程序进行审核、面试,人才引进办公室参与检查和监督;在院系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程序送人才引进办公室,统一汇总呈报学校备案。
四、合同
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院系引进的人才)均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审批通过或备案后,由受理机构通知有关院系和本人签署“复旦大学聘用合同和引进人才工作合同”,聘任期为三年。聘期届满,并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后续聘,续聘纳入学校和院系常规聘任程序。
五、考核
考核分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二年)和届满考核(三年)。在聘任期内,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均纳入院系教职工年度考核,由院系按照考核程序,以及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组织考核,人才引进办公室参与监督,考核结果报人才引进办公室汇总备案,并作为中期和届满考核的重要参考。
中期考核在第二年与当年年度考核合并进行。由学校组织同学科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学校是否变动、调整相关待遇,或提前解聘的主要依据。
对聘期届满(三年)的引进人才,包括特别岗位、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引进人才,由学校组织同学科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考核委员会,根据聘期岗位目标、岗位职责、所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学校是否续聘(升等续聘、降等续聘)或不续聘的主要依据,续聘者纳入学校和院系常规聘任程序。
六、附则
(一)人才引进的学科范围
① 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
② 学校急需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
• 学校确需扶植或补充的紧缺学科。
(二)引进人才的经费资助
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岗位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可根据学科特点、引进类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的不同等,由学校与院系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解决。经费来源可以是学校和院系人才引进的专项经费,也可以是由企业和社会捐赠的 chair professor 岗位经费,或按不同比例协商分担。
1 、特别岗位学科领军人物的引进经费,可吸纳企业或社会捐赠。学校真诚欢迎有意向资助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各界或个人捐资设立“复旦大学 chair professor 岗位基金”,并给予冠名权。
2 、特别岗位两院院士、人文和社会科学知名学者的引进经费,由学校提供全额资助,按年度分期下达。
3 、特别岗位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特聘研究员)的引进经费,由学校提供全额资助,按年度分期下达。
4 、关键岗位人才的引进经费,购房补贴由学校提供;岗位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等,由学校与院系按不同比例分担,分期下达。
① 岗位津贴:由学校参照面试专家委员会建议,并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研究计划,本人所承诺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设定,并按照设定岗位的低档次支付;其余不足部分由院系分担补足。院系承担部分从“ 211 ”、“ 985 ”二期队伍建设经费配套,或从院系自筹的其他经费渠道支付。聘任期满,并经考核通过后的续聘者,纳入学校和院系常规聘任渠道,经费由学校提供。
② 科研启动经费:属于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学校与所在院系各按 50% 的 比例分担;属于学校急需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 学校 70% ,所在院系 30% ;属于确需扶植或补充的学科,由学校承担。其他学科范围,由院系承担。院系承担部分,用“ 211 ”、“ 985 ”二期学科和科研建设经费配套,或从院系自筹的其他经费渠道支付。
5 、重要岗位人才的引进经费 ,购房补贴由学校提供。 岗位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等,由学校与院系按不同比例分担,分期下达。
① 岗位津贴:由院系提供。所在院系 参照面试专家委员会建议、并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研究计划、本人所承诺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设定,用“ 211 ”、“ 985 ”二期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中的队伍建设经费配套,或从院系自筹的其他经费渠道支付。聘任期满,并经考核通过后的续聘者,纳入学校和院系常规聘任程序,经费由学校解提供。
② 科研启动经费: 属于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学校与所在院系各按 50% 的 比例分担;属于学校急需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 学校 70% ,所在院系 30% ;属于确需扶植或补充的学科,由学校承担。其他学科范围,由院系承担。院系承担部分,从“ 211 ”、“ 985 ”二期学科和科研建设经费配套,或从院系自筹的其他经费渠道支付。
七、本修改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人 事 处
二 00 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