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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试行)
2011年12月7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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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师资队伍发展建设规划,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选拔补充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的新格局,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状况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引进一批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才,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试行)》。
一、实施范围
学校各学科(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学历为“985工程”大学(林学和林业工程为“211工程”大学)毕业,硕士、博士经历为“985工程”大学国外著名大学或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工作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近5年来,发表被SCI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EI检索学术论文或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水平论文5篇及以上(以上发表的论文均要求为原发性学术期刊,且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上项目层次的第一完成人。
三、引进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成立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考核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组长由各单位行政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把手担任,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少于五人。
由学科带头人陈述引进理由,内容包括对拟引进对象的业绩介绍、工作安排和培养目标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所提供的材料及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本单位年度招聘计划、岗位设置、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要求进行综合考量,如通过考核,需以书面形式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各单位在向学校推荐时,应提供拟引进教师的如下材料:
1、拟引进教师的个人简历:包含学习经历(从大学至今,时间连续)及家庭成员简况;
2、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反映引进教师教学情况和学术水平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年份、卷期、杂志或会议名称、时间、地点、报告形式;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论文被检索收录和引用情况,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重要获奖情况,包括成果名称、获奖等级、年度、本人排名和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年、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主要代表性论著3-5篇(可用复印件);
4、学院(室)意见。
(二)学校初审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拟引进教师进行初审,提出是否进行考核的意见。
(三)学校考核
经学校认定可以进行考核的人选,由学院(室)组织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考核领导小组及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七人。
考核的基本程序包括: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及近五年的主要成果;
2、以学术报告形式对所从事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工作进行具体介绍;
3、选择所能承担的教学课程内容进行试讲,并要求板书;
4、陈述本人来校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所需经费支持及有关待遇要求;
5、对考核组成员提出的针对其本人经历、专业情况、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问询进行答辩;
6、考核组进行评议并做出考核结论,一般应以投票方式表决,且拟引进人才必须在获得到会考核组成员2/3及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7、各单位将考核结论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四)审批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论,将拟引进教师的情况向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科(专业)梯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提出意见,包括是否同意引进及确定相应的拟聘专业技术岗位和资助经费额度等相关待遇,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五)办理手续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
四、引进待遇
(一)学校为引进教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连续5年每月提供1000元住房补贴。
(二)学校为引进教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5万元;人文社科类1-2万。
(三)工作满三年后优先列入《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五、本计划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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