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条件
引进人才对象: 1、两院院士(含人文社科资深学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5、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
引进人才待遇: 一、大连市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优惠待遇: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两院院士每年补贴30万元。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和博士导师、国务院津贴获得者一次性享受安家补贴15万元,博士(国内统招统分)一次性享受安家补贴6万元。 二、大连开发区为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资助:两院院士30万元、“长江学者”、国务院特贴享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等15万元国家“百千万人才”三层次人员、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等9万元、博士(国内统招统分)3万元,均分三年发放。 三、大连大学为引进人才提供优惠待遇: 1、院士提供安家补贴80万元; 2、国家二级教授提供安家补贴40万元; 3、国家三级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提供安家补贴30万元; 4、国家四级教授、博士后、博士及由学校选送到国内外修读博士(必须获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安家补贴15万元; 5、对正在担任国家“863”、“973”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国家科技支持计划项目、国家国防项目负责人的引进博士,在安家补贴15万元的基础上可按项目经费的10%增加安家补贴,安家补贴的总额不超过30万元。 6、特殊人才优惠待遇可以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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