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
政策指南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政策指引……………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政策指引……………
(一)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地方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三、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政策指引…………………
(一)后备级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二)后备级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后备级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理流程及申请核准表样………
(一)认定办理流程…………………………………………………
(二)申请核准样表…………………………………………………
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关政策问答…………………………
(一)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二)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4项配套政策…………………………
(三)关于《关于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的意见》及其他配套政策………………………………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政策指引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事项名称 |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受理部门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际人才大厦三楼报告厅左侧 |
联系电话 |
83991039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号) |
受理条件 |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4)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
(5)长江学者成就奖;
(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8)茅盾文学奖;
(9)鲁迅文学奖;
(10)中国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3.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者:
(1)国家“863计划”的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点项目召集人;
(2)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
(4)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7)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
(8)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讲座教授。
4.近5年,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或“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
5.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者;
6.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过奥运会或世界杯或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7.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书、专利和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事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
办理程序 |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
办理情况查询 |
电话查询 83991039或在市人事局网站上查询 |
其他说明 |
高技能人才政策、审批结果可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25985119或网站www.shenzhen.molss.gov.cn查询 |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认定标准 |
证明材料形式 |
证明材料名称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一 |
中国科学院院士 |
通知、证书 |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通知、证书 |
|
中国工程院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证书 |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证书 |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
证书 |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
证书 |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 |
证书 |
《国家自然科学奖证书》 |
国务院 |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 |
证书 |
《国家技术发明奖证书》 |
国务院 |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证书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 |
国务院 |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
证书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长江学者成就奖 |
证书 |
|
国务院部委 |
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
荣誉证书、奖杯相片 |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青联 |
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
奖牌、奖杯、获奖证书 |
|
国务院部委、中国文联 |
茅盾文学奖 |
获奖证书、奖章、奖状 |
《茅盾文学奖获奖证书》、《茅盾文学奖奖章》、《茅盾文学奖奖状》 |
中国作家协会 |
鲁迅文学奖 |
奖牌 |
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 |
中国作家协会 |
中国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
证书、奖状 |
《中国专利金奖》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
国家“863计划”的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点项目召集人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批文和任命书 |
国家科技部对实验室的批文以及实验室主管部门的任命书 |
国务院部委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
任命书 |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
合同书 |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 |
任命书 |
|
中国科学院 |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讲座教授 |
聘书 |
|
国务院部委 |
四 |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 |
合同书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五 |
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
发表论文的当期期刊 |
|
|
六 |
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
获奖证书和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
25985119 |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 |
七 |
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
奖章、证书、奖杯照片 |
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提供照片) |
国务院部委 |
(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1)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住房优惠包括购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三种,但每位国家级领军人才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2)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和户籍都在本市,且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国家级领军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两院院士200平方米,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单价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改革补差单价确定,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另行公布。
购房补贴总额的30%可在购房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剩余购房补贴在5年内逐月等额发放。
(3)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须符合什么条件?租住期限如何确立?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且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人才公寓时间最长不超过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4)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而户籍关系未迁入,且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也未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可申请市财政租房补贴租住市场商品房(承租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
租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两院院士200平方米,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单价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内市场商品房指导租金价格确定。
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5)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优惠申请表;②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③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提交)。
(6)夫妻双方都属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是否能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对层次较高的一方予以优惠,不重复享受。
2.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1)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根据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和在岗状态,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统筹安排到我市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属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到企业;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的,可不限身份、专业技术资格和学历条件。
(2)除上述方式外,还有无其他解决方式?
答:还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3)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配偶就业协助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直接向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人就业情况为申请人提供就业协助。
3.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如何申请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2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③户籍证明;④居住地证明;⑤艺术(体育)学校专业考核认定意见(申请艺术、体育学校者提供)。
4.学术研修津贴政策
(1)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津贴标准如何?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1万元;②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5000元;③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3000元。
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在国外进修的,津贴1万元;②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5000元。
(2)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①本人于学术活动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和学术活动邀请函;②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③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部门,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部门;④市人事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出具核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3)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次数有无限制?
答:有。国家级领军人才在任期期间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学术研修津贴,即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学术会议或进修类学术研修津贴,次数不能积累跨年度使用。
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政策指引
(一)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事项名称 |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受理部门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际人才大厦三楼报告厅左侧 |
联系电话 |
83991039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号) |
受理条件 |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
(4)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6)深圳市“双百计划”人选;
(7)深圳市“鹏城学者”长期特聘教授;
(8)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9)广东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5)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6)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
(7)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子项2个:文华奖、群星奖);
(8)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3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9)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863计划”专题组成员,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2)国家“973计划”主要业务(学术)骨干;
(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主要研究人员;
(4)省部(厅)级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5)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4.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者;
5.近5年,全国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6.近5年,担任教育部“211工程”院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从海外知名院校来深担任我市高等学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
7.近5年,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
8.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9.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含5%)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10.近5年,获得“全国技能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书、专利和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事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
办理程序 |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
办理情况查询 |
电话查询 83991039或在市人事局网站上查询 |
其他说明 |
高技能人才政策、审批结果可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25985119或网站www.shenzhen.molss.gov.cn查询 |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认定标准 |
证明材料形式 |
证明材料名称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一 |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
证书 |
《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
国务院 |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证书 |
|
国务院各部委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
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 |
证书 |
|
|
享受深圳市特殊津贴人员 |
证书 |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
入选通知书 |
|
中国科学院 |
深圳市“双百计划”人选 |
证书 |
|
深圳市科技局 |
深圳市“鹏城学者”长期特聘教授 |
证书 |
|
深圳市教育局 |
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
荣誉证书 |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东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 |
证书 |
《广东省名中医证书》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
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证书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 |
国务院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证书 |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
证书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
证书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证书》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
证书 |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 |
证书 |
|
共青团中央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子项2个:文华奖、群星奖) |
证书 |
|
|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3个: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
证书 |
|
|
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
证书、奖状 |
《中国专利优秀奖》 |
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
国家“863计划”专题组成员,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973计划”主要业务(学术)骨干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
国务院部委 |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主要研究人员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
国务院部委 |
省部(厅)及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批文和任命书 |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
合同书和评审文件 |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四 |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者 |
合同书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五 |
近5年,全国名校长荣誉称号获得者 |
证书 |
|
|
近5年,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
证书 |
《全国模范教师荣誉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近5年,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
证书 |
《全国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
|
|
国务院部委 |
六 |
近5年,担任教育部“211工程”院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 |
聘书 |
|
|
从海外知名院校来深担任我市高等学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 |
聘书 |
|
|
七 |
近5年,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 |
证书 |
|
国务院部委 |
八 |
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
获奖证书、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
|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国家体育总局证明 |
九 |
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含5%)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供证明或负责查询 |
|
|
十 |
近5年,获得“全国技能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
奖章、证书、奖牌 |
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奖牌 |
国务院部委 |
(三)地方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地方级领军人才住房优惠包括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租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四种,但每位地方级领军人才只能享受其中的一种。
(2)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和户籍都在本市,且在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地方级领军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补贴;工作关系及户籍在本市,且在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执行。
购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单价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改革补差单价确定,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另行公布。
购房补贴总额的30%可在购房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剩余购房补贴在5年内逐月等额发放。
(3)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购房贴息须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及户籍在本市,且在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地方级领军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贴息。
购房贴息的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贴息标准由市国土房产部门另行公布。
购房贴息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5年内逐月发放。
(4)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须符合什么条件?租住期限如何确立?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且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人才公寓时间最长不超过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5)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而户籍关系未迁入,自行租住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市财政租房补贴(承租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
租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单价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内市场商品房指导租金价格确定。
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6)地方级领军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优惠申请表;②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③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或购房贴息时需提交)。
2.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根据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在岗状态和其他相关条件,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技师资格的,或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
(2)除上述方式外,还有无其他解决方式?
答:还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3)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应向什么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申请就业协助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的除外),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一级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如何申请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2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③户籍证明;④居住地证明;⑤艺术(体育)学校专业考核认定意见(申请艺术、体育学校者提供)。
4.学术研修津贴政策
(1)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津贴标准如何?
答:地方级领军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1万元;②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5000元;③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3000元。
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在国外进修的,津贴1万元;②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5000元。
(2)地方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①本人于学术活动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和学术活动邀请函;②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③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部门,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部门;④市人事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出具核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3)地方级领军人才申次学术研修津贴的次数有无限制?
答:有。地方级领军人才在任期期间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学术研修津贴,即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学术会议或进修类学术研修津贴,次数不能积累跨年度使用。
三、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政策指引
(一)后备级人才认定申报事项
事项名称 |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认定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受理部门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际人才大厦三楼报告厅左侧 |
联系电话 |
83991039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号) |
受理条件 |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市(省会和地级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5)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6)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7)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须为个人获得);
(8)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
(9)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863计划”或“973计划”科研人员;
(2)省重点实验室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科研人员;
(3)市(地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4)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3.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人选;
4.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15%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5.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书、专利和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事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
办理程序 |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
办理情况查询 |
电话查询 83991039或在市人事局网站上查询 |
其他说明 |
高技能人才政策、审批结果可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25985119或网站www.shenzhen.molss.gov.cn查询 |
(二)后备级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认定标准 |
证明材料形式 |
证明材料名称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证书 |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
省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 |
证书 |
|
|
市(省会和地级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证书 |
|
|
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
证书 |
|
|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
证书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 |
国务院部委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
证书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证书》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须为个人获得) |
证书 |
|
|
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 |
证书 |
|
中国文联 |
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
证书 |
|
|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
国家“863计划”或“973计划”科研人员 |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
|
国务院部委 |
省重点实验室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科研人员 |
批文和任命书 |
|
|
市(地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
批文和任命书 |
|
|
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 |
任命书、企业认定证明 |
|
|
三 |
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
证书 |
|
|
四 |
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15%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供证明或负责查询 |
|
|
五、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
省级技术能手 |
证书 |
南粤技术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 |
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广东省劳动保障厅 |
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
证书 |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的省级技能竞赛荣誉证书(可证明名次) |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或者省劳动保障厅某项竞赛组织委员会,如果是组织委员会发放的,请提供大赛举办文件和表彰文件) |
(三)后备级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1)后备级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后备级人才住房优惠包括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租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四种,但每位后备级人才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2)后备级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和户籍都在本市,且在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后备级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补贴;工作关系及户籍在本市,且在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执行。
购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单价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改革补差单价确定,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另行公布。
购房补贴总额的30%可在购房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剩余购房补贴在5年内逐月等额发放。
(3)后备级人才申请购房贴息须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及户籍在本市,且在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后备级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贴息。
购房贴息的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单价标准由市国土房产部门另行公布。
购房贴息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5年内逐月发放。
(4)后备级人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须符合什么条件?租住期限如何确立?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且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后备级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人才公寓时间最长不超过后备级人才的任期。
(5)后备级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而户籍关系未迁入,自行租住商品住房的后备级人才(承租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其所在单位可参照高层次专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单价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内市场商品房指导租金价格确定。
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后备级人才的任期。
(6)后备级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优惠申请表;②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③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或购房贴息时需提交)。
2.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1)后备级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根据后备级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在岗状态和其他相关条件,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帮助协调解决;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技师资格的,或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
(2)除上述方式外,还有无其他解决方式?
答:还有两种解决方式。①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3)后备级人才配偶应向什么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后备级人才配偶申请就业协助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的除外),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后备级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后备级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市一级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后备级人才子女如何申请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2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③户籍证明;④居住地证明;⑤艺术(体育)学校专业考核认定意见(申请艺术、体育学校者提供)。
4.学术研修津贴政策
(1)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津贴标准如何?
答:后备级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5000元;②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2500元;③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1500元。
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在国外进修的,津贴5000元;②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2500元。
除了上述市财政津贴以外,后备级人才所在单位可给予配套资助。
(2)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①本人于学术活动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和学术活动邀请函;②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③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部门,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部门;④市人事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需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意见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出具核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3)后备级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次数有无限制?
答:有。后备级人才在任期期间每年只可申请一次学术研修津贴,即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学术会议或进修类学术研修津贴,次数不能积累跨年度使用。
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事流程
(一)认定办理流程
主管部门/无主管单位
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网上注册
http://203.175.145.194/rsjsb/rczyc/
|
无主管单位/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下属单位
网上填写申报表并打印
|
无主管单位/各主管部门下属单位
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
无主管单位/主管部门
向市人事局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见申报表格)提交纸质材料。 |
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核准、公示、发证书、入库和公告。 |
(二)申请核准样表
申报单位: 法人代码:
人事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护照、回乡、台胞证)号码 |
|
国籍
(户籍所在地) |
|
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
学历 |
|
毕业院校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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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
|
归口行业分类 |
|
技术职称 |
|
工作单位 |
|
单位类别 |
机关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
其中属事业单位: 高校 科研院所 医疗卫生 文化艺术 体育 其他 |
专家类别 |
|
授予时间 |
|
获奖类别 |
|
获奖时间 |
|
担任项目
职务 |
|
任职起止时间 |
|
其他主要
业绩 |
|
取得时间 |
|
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限300个汉字): |
原认定级别 |
国家级 地方级
后备级 |
原认定时间 |
年 月 日 |
现申请认定级别 |
国家级领军人才 地方级领军人才 后备级人才 |
申请认定符合的认定标准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以下栏目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
受理部门意见 |
年 &nb, sp; 月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核准意见 |
年 月 日
|
公示结果 |
年 月 日
|
备注:表中有 □ 的栏目,请在相应项划“√”。
填表说明:
1.人事代码是指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市或区人事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的代码。
2.户(国)籍地是指申请人的户籍(省市地名)或者国籍(国家名称)。
3.技术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资格或技能人才的技术等级。
4.归口行业分类按下列填写:
电子信息、仪器仪表、化工、机械、汽车、电力、生物技术、制药、建筑、材料、能源、纳米、环保、轻工、纺织、服装、农(林)业、金融保险证券、物流、会展、旅游、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体育、文化艺术、社会科学、新闻传播、企业管理、其他。
5.专家类别、获奖类别、担任项目职务、其他主要业绩等分别填写一项与年度公布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级别相关的项目(奖项)。
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关政策问答
(一)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1.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是否有年龄等条件限制?不在深圳工作的人才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和享受政策?
答:有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高技能人才中国家级人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人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地域限制。
认定的范围适用于已在我市工作、来深自主创业以及与深圳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不在深圳工作的人才不能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
2.高层次专业人才为什么要划分为三个层次?
答:我市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划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三个层次,并首次把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人才范围。划分层次的目的是建设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在注重人才引进的同时,着力加强我市的人才培养,尤其是后备人才培养,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可以持续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3.制定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专业人才的评价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体现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和认定标准是参照国内比较权威机构、部门和专家的分类办法,借鉴国内一些城市的经验,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才结构状况等因素,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一套全新的人才认定标准体系。主要依据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专业方面荣誉称号的人员,如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二是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专业奖项的人员,如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中国专利奖金奖等;三是在国家、省、市重点科研课题(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如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四是取得其他优异业绩者,如在Nature杂志发表论文、培养奥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等;五是各行业对社会贡献程度较高的人员。例如获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位居各行业前列的人员。
4.人才认定的标准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市在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方面有什么创新的举措?
答:人才认定标准实质上是人才评价的标准,科学性是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实际中我们更注重适用性。所谓“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为保证认定标准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实行动态发布机制,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编制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组织相关评估委员会评估、论证,最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5.如何申请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答:参加认定的人才必须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的单位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系统),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目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属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者,向市人事局申报;属于高技能人才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6.高层次专业人才为什么要实行任期制?考核制?
答:为鼓励高层次专业人才事业上持续进步,专业上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实行任期制是必要的。同时也允许任期届满以后的继续入选。但任期满后需依据任期内及以后所取得的业绩来申报下一任期。而任期内实行考核制度,是保证此项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期中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资格将被取消;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将直接影响下一任期的申请。在任期期间如果取得了更好的业绩,可以即时申请高一层次人才的认定。
(二)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4项配套政策。
1.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
(1)高房价是深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现实困扰。深圳为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住房问题,准备采取哪些办法?
答:即使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整的形势下,深圳房价依然高于普通工薪阶层的现实支付能力,这是事实,也是我们全市上下、各有关方面为营造引进高层次人才良好环境一直在努力解决的问题。这次发布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就是为破解这一难题采取的具体步骤。基本的原则是: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为辅,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问题。在具体实施层面,主要是根据高层次人才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他们的贡献、绩效、个人选择意向等因素,分别采取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提供人才公寓等形式,尽最大努力帮助高层次人才在深圳能够“来有所居,居有所宜”,创造高层次人才在深圳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适宜环境。
(2)这一《办法》的适用对象,为什么是“未享受过我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
答:深圳历届市委、市政府为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都倾注了大量精力,也投入了大量资源,可以说是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但众所周知,面对大量高层次人才持续增长的解决住房问题的刚性需求,政府的资源确实有限。因此,必须集中精力,优先解决那些对深圳经济、社会、文化、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而从未享受过政府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确保最需要得到帮助的人才能够优先受到政府资助。
(3)《办法》确定了高层次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这个标准是怎么得来的,有什么依据?
答:《办法》规定,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其中两院院士为200平方米),地方级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后备级人才80平方米。这一标准,在纵向上考虑了我市过去既有政策的历史延续因素,保持了政策的连贯性;在横向上又参考了国内其他大中城市的同类政策标准,同时针对深圳当前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反复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综合了各方面的反馈后才确定下来的。总的考虑是既区分人才的实际贡献、绩效和达到的层次,又突出重点,确保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形成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问题的合力。
(4)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比如选择来深圳工作的院士,会不会“分房”?
答:所谓分房,即住房的实物配给,国家已明令禁止。为解决国家级领军人才来深圳后的住房问题,《办法》做了详尽的规定:
一是对于工作关系和户籍已迁入深圳的,在购买市场商品房时,市财政按照院士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其他类别的国家级领军级人才1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货币性的购房补贴。补贴的单价标准,参照深圳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改革补差单价确定。
二是对于那些工作关系迁入深圳,而户籍关系没有迁入,而且尚未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国家级人才,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免租金人才公寓。为确保公寓资源的流动性,也考虑到国家级领军人才经济状况会逐步改善等因素,对租住人才公寓,规定最长时间应不超过5年。
三是对于那些工作关系迁入深圳,户籍关系没有迁入,而且没有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房,也没有申请人才公寓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则采取发放租房补贴的形式,补贴标准参照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特区内市场商品房当前指导租金价格确定。
(5)对进入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为什么不由市财政支付补贴?
答:《办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能够引进或培养出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的单位,一般情况下有自己的住房资源或自身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集中在进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的那些高层次人才身上。同时,我们也从政策资源上对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做出倾斜,由于解决高层次住房问题发生费用,可以计入成本。
(6)提供住房补贴的标准如何确立?
答:《办法》规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单价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改革补差单价确定。同时规定,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目前,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研究,力争尽快制定具体的操作性文件,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发布。
2.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
(1)符合什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协助?
答:经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其配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协助。
(2)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协助解决?申请程序如何?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由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解决。就业协助由高层次专业人才或其配偶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程序如下:
①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申请协助就业的,可直接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和后备级人才配偶申请协助就业的,属公务员身份的,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属非公务员身份的,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区域,向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协助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人原就业情况,选择适当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就业协助。
3.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
(1)符合什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子女入学协助?
答:经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其子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子女入学协助。
(2)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在本市入学有何费用减免?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免交书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高中阶段免交借读费。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需要择校的,免交择校费。
(3)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的协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在市教育部门统筹领导下,由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①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部门和市、区属中小学校安排落实;
②申请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负责,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落实;
③申请入读深圳艺术学校和深圳体育运动学校的,先由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考核认定,再由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4.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办法》
(1)为什么要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
答:实行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主要是为了优化深圳的人才培养环境,引导和鼓励高层次专业人才进一步持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高层次专业人才内生性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局面。
(2)学术研修津贴为什么只资助学术会议类和进修类的活动?
答:确定学术研修津贴的两类补贴方向,是考虑到这两类已经基本上覆盖了高层次人才当前提升素质、参加相关活动的主要形式以及相关项目的支出。比如学术会议类包括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某一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而进修类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短期(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总体上涵盖面已经比较广泛。
(3)发给高层次后备级人才学术研修津贴,为什么还要用人单位按照对等比例同时提供配套资助呢?
答:在《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当中,建议后备级人才所在单位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学术研修津贴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做出这一规定,是考虑到高层次人才主要服务于用人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而且,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之后,人才提高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主要受益者还是在用人单位。营造良好的学术研修氛围,也是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利于深圳整体人才工作大局、利于用人单位自身、利于高层次专业人才本人的多赢选择。
对用人单位提供配套资助的比例作了下限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意提高资助比例,比如政府每提供1000元资助,企业也相应提供1000元以上的资助,政府是欢迎和鼓励的。
(三)关于《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他配套政策。
1.当前,全国人才竞争异常激烈。在这种形势下,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1+6”文件在人才引进方面有什么创新?
答:目前,人才竞争已经呈现区域化、全球化。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地区,以及中、西部重点城市,纷纷出台吸引人才的优惠措施;加之国际上传统引才热点地区的持续吸引,深圳面临引才竞争的形势异常激烈和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设计此次政策体系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当前形势要求,拟订了全方位的政策。
除高层次人才引进可以享受绿色通道、便捷服务外,还从其他五个方面作了充分考虑:一是注意吸引科研领军人才带研发团队来深发展,政府资助启动经费;二是实施“博士后引进工程”和“博士后留深计划”,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三是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人才“高交会”、人才“文博会”、国际人才市场等平台作用,大力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四是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设置面向海外专才的“国(境)外专家特聘岗位”,聘请一批海外高级专家来深工作;五是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不转关系、不迁户口,短期来深从事教学、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工作。
2.深圳建市历史短暂,而高层次人才比较注重提升自身发展潜力、城市文化积淀等因素。在营造浓厚的文化、学术氛围方面,深圳今后有什么打算?
答:在《实施意见》中,市委、市政府专门就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营造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做出了宏观部署。
一是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积聚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形成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二是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学术研修活动等,由政府给予津贴资助;三是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政府提供经费资助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深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使高层次人才更快掌握学科前沿信息;四是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五是建设和确认一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六是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政府给予经费资助;七是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畅通港澳台专家来深工作和创业渠道,推动深港人才智力的交流与合作。
3.这次《实施意见》涉及内容丰富、范围较广,怎样保证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呢?
答:在《实施意见》中,市委市政府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保障等各方面对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为保证这些措施落到实处,市委从舆论引导、资金保障、工作机制、绩效评估等各方面做出部署。
一是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专业成就、突出贡献和钻研精神,弘扬尊重人才社会风尚;二是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首期投入约2亿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各项奖励、资助和补贴;三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及时高效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习、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建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将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由市政府绩效评估部门对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人才队伍整体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4.《关于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24项,涉及多项政策,除了目前出台的6项配套政策外,其他政策怎么落实?
答:市人事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意见》中涉及的相关配套政策。《鹏城杰出人才奖管理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卓越专家访问计划》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政策也正在起草中,其他配套政策争取2年内完成。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解释部门。
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涉多个部门,按照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划分,涉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学术研修政策,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涉及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技能人才的认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政策由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涉及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涉及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政策按配偶身份和就业岗位等情况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二)关于本《指南》其他问题。
(三)本资料为宣传所用,如有不准确之处,以相关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