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
校内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聚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为提高我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提供队伍保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大连交通大学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队伍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高层次人才资源整合力度,创新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特区”。
2.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战略重点,推进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和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2.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挖掘潜力,切实抓好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
3.积极探索新的人才组织模式,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以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创新基地为依托,按照“四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模式,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方向,实现设岗、选人与做事的有机统一,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发展,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大力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加大人才资源整合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
5.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设立“人才特区”,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引进和培养,汇聚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到2010年遴选10名左右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带动我校部分学科率先提高水平;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重点扶持、跟踪培养,建立起50名左右具有较高水平的中青年专家、学者队伍,并使其一部分发展为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骨干,创造条件,加大培养力度,促使他们成长为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四、具体措施
(一)实施“院士工程”。
1.加大“双聘院士”的引进力度,在学校重点发展建设的学科继续实施“双聘院士”制度,聘任“两院”院士为我校兼职特聘教授、学科建设顾问、名誉教授等。通过“双聘院士”的方式,带动我校部分研究方向快速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促进相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快速成长,从而迅速提升有关学科的水平。
2.实施“院士工程”。以培养和造就“两院院士”为目标,确定1~2个研究方向,举全校之力,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加大专项培养和引进力度,给予重点的投入和扶持,从而带动我校部分学科率先提高水平,早日实现我校“院士”零的突破。学校将下发“院士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实施学科(学术)带头人选拔与培养制度。
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要与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学位点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模式,整体推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今后每三年集中遴选一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采用滚动式目标管理。学科带头人为所属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各学院(系、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该学科的学术队伍开展具体的建设工作。通过学科、学位点的建设,吸引、培养和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三)实施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术梯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吸引、稳定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帮助他们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逐步成为学科梯队的重要后备力量,优秀学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学校计划在选拔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同时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予以重点培养。
(四)凝练创新团队,打破人才组织上的体制性障碍,创新人才组织模式。充分发挥相近学科、交叉学科等多学科优势,以创新基地、学科点和学位点为载体,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构建和扶持一批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创新团队和学术梯队。
(五)结合学科立项建设办法,调整经费投入使用方向,学校对立项重点建设的学科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同时加大建设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享有立项建设经费的管理权。另外,对入选辽宁省“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支持体系资助的团队和个人,学校将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
(六)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人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各学院(系、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学校有关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七)各学院(系、部)要把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列为党政主要领导的“一把手”工程,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放在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制定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同时,要结合学院(系、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密切配合,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新局面。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