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最高可获20万元特别资助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天津市将开展2013年度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符合规定的博士后项目最高可获20万元的特别资助。
据了解,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范围为天津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及区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通过挂职、项目合作、委托代招等形式开展合作研究的博士后。主要用于鼓励主持的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项目研究方向与天津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研究成果有助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性难题,有助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资助等级分为一等资助、二等资助和特别资助。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和6万元,特别资助标准为20万元,用于资助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或对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