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硕博招聘网 > 资讯频
道 > 博士后新闻 >
正文 |
苏州高新区资助博士后工作站有新办法 |
2012年5月14日 硕博招聘网 |
|
|
|
苏州高新区最新出台的《高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办法(试行)》规定,即便尚未获批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只要通过区域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后,苏州高新区仍将一次性给予单位5万元的建站经费资助,并挂牌苏州高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新批准设立并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获得苏州市建立工作站资助后,苏州高新区将按规定给予匹配支持。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苏州高新区在合同期内给予总计6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入园、入学,按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的,享受园区内地段生同等待遇。周建越
|
|
|
|
|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
本站内容免责声明: 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个人、单位或来源于网络等其它发布信息(包含文字、图形、链接及其它)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发布信息仅供访问者参考(若发现虚假或错误信息接到通知或举报,经核实后可及时删除或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