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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今起大学教师可到法院挂职 建设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
2014年1月27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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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6日该院和山东大学签署共同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协议,大学教师可以到法院挂职。这是济南市政法部门首次与大学共同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据介绍,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创新法学实践教育,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双方在长期深入合作的基础之上,决定共同建设“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双方经协商共同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织教学团队,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据了解,双方将建立人员互聘制度,共同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到山大任教1-2年。山大选派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和较高政治觉悟的教师到济南法院挂职1-2年。
同时,山大在济南法院建立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本科生、研究生到该院进行教学实习;法院组织法官到在山大设立法官培训基地定期培训;双方定期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案件进行研究。
据悉,这是济南市政法部门首次与大学共同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原标题:济南今起大学教师可到法院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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