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始为甘肃法政学堂,是中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甘肃省干部口腔保健基地,设有正畸儿牙矫治中心、牙周种植护理中心、牙体修复显微中心、外科手麻舒适中心、综合特需/MDT中心、医辅与药剂中心、西站门诊部及安宁门诊部。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需要,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在应聘岗位开展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4.招聘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
5.应聘护理、医辅与药剂中心相关岗位者,往届生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通过资格证考试(录用后,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者自动解约)。
6.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于2025年在省级三甲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
7.有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
中心(部门) |
岗位 |
岗位系列 |
需求人数 |
聘用条件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方向 |
其他要求 |
临床诊疗中心 |
口腔医师 |
专业技术系列 |
25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1.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具有三甲公立医院经验者优先 |
其他医师 |
专业技术系列 |
3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麻醉学、内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中医学等 |
1.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具有三甲公立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医辅与药剂中心 |
口腔影像 |
专业技术系列 |
3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医学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放射技师资格证;
2.具有三级公立医院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临床检验 |
专业技术系列 |
1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
1.具有检验技师资格证;
2.具有三级公立医院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临床诊疗中心 |
护理 |
专业技术系列 |
35 |
2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
应届本科生年龄25岁以下,往届本科生须有三级公立医院口腔科或手术室或ICU或病房或急诊1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30岁;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
3.口腔护理专业或三甲口腔专科医院实习≧8个月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
保障部 |
数字信息 |
专业技术系列 |
1 |
40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网络安全类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三级公立医院或国有企业3年及以上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行政管理岗 |
管理系列 |
1-2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三甲公立医院3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注:博士研究生、具有三甲公立医院高级职称等特殊人才,不受名额限制,一事一议。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报名。
1.扫码填报。
2.按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实习、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未按照要求填报的视为报名资料不完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后续应聘环节人员名单。报名资料不完整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考核
医院按照实际情况和报名先后顺序,分批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专业知识考核、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及心理测试等,具体结果以医院通知为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其中岗位工作考察不少于5个工作日。医院对考察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应聘人员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视情况设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由医院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要求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思政考察意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形式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由医院直接聘用,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其他人员由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派遣用工,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聘任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合理安排个人行程,自行安排好进兰、交通、住宿等事项。报考临床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如录用,医院参考差旅费标准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在应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或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均以兰州大学口腔医院通知为准,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五)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任一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我们承诺在招聘过程中为各位应聘者报名信息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七)本招聘2025年度内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931-8915261
诚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