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成立于1957年,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湖畔,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管理、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进一步增强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7名。招聘岗位及要求以《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五)报考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主要科研成果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博士招聘网”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sydyyrcgz@163.com。
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人才引进和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八、人才待遇
博士岗位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和绩效待遇。按照医院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20-50万安家费和10-30万科研经费。
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太原市人才政策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4639024
监督电话:0351-4639619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