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医院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医教研工作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招聘相关专业各类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4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况: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待遇:
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20万元/人,科研启动金20万元,10万元博士津贴,住房补助10万元/人,10万元购房津贴;优秀博士、高层次人才“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博士研究生常年招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0日(博士接受全年报名)。如有岗位空缺需进行校园招聘,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网页登录端:https://docs.qq.com/form/page/DQkNTckdZcmtzWFhs
请将相关证件资料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表,要求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内容排列顺序为: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③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④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⑤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岗位所需资格证⑦医师规培证(岗位无特定要求的不上传)⑧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
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个环节(博士直接面试,免笔试和综合考核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百分制)
面试内容由自我介绍、课件试讲及评委提问三部分组成,分别从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问题回答四方面进行考察、打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对岗位的适应性等。由干部人事科牵头组织,会同业务主管院长、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面试。若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综合考核(百分制)
由有计划需求科室及干部人事科对应试者进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技能考核内容,专业不同,考核内容不同,主要考核医德医风、专业技术等方面。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未通过资格复审及未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将失去本次应聘的资格。
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4.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加权分数为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示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进入公示人选。
(四)公示
为确保招聘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严谨性,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接待电话为029-3320862(干部人事科)、029-3320896(纪检监察室)。
(五)体检
我院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由干部人事科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我院规定报到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或者应届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限制的,请注明专业方向。
(二)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三)自主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http://www.szfy120.com/)公布。
(四)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院干部人事科。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320862
电子邮箱1197658184@qq.com
联系人:赵青民:13992091119袁方:15353131650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