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单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与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上述应聘条件者,请登录我所网站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下午5时。应聘人员填写附表二《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具体岗位见附表一《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并发送至招聘邮箱: huangjie1028@sina.com,邮件主题: 硕博招聘网+姓名+2015年公开招聘。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2、面试
待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87709096;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单位人事科。电话:0572-8073170。
六、其他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15年1月20日
http://www.zjwst.gov.cn/art/2015/1/20/art_1061_4338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