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医院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我校附属第三医院(筹)2012年拟公开招聘69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2011、2012届毕业生;省内外院校毕业生应就读于本方案附件所列的医学院校(名单附后);护理岗位应聘者不限毕业院校。
3、外语要求: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进入本专业毕业综合测评总排名30%以内。护理岗位应聘者不限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限外语成绩。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临床科室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儿科 |
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2 |
心内科 |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临床医学(心内科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3 |
消化科 |
内科学(消化系疾病方向)、临床医学(消化内科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4 |
呼吸科 |
内科学(呼吸系疾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疾病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5 |
肝胆外科 |
外科学(肝脏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肝脏外科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6 |
内分泌科 |
内科学(内分泌代谢疾病方向)、临床医学(内分泌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7 |
肾内科 |
内科学(肾脏疾病方向)、临床医学(肾脏疾病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8 |
感染科 |
传染病学、临床医学(传染病学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9 |
老年医学科 |
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10 |
普外科 |
外科学(普外方向)、临床医学(普外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11 |
胃肠外科 |
外科学(胃肠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胃肠外科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12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13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耳鼻咽喉学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14 |
风湿科 |
内科学(风湿病方向)、临床医学(风湿病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15 |
介入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介入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16 |
中医科 |
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1 |
2、医技科室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B超科 |
影像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2 |
心功能检查科(心脏彩超) |
影像医学(心脏彩超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CT室 |
影像医学(CT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2 |
4 |
心电图室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5 |
核医学科 |
影像医学(核医学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1 |
6 |
放射科 |
影像医学(放射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4 |
7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2 |
8 |
麻醉科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2 |
9 |
病理科 |
病理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10 |
输血科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2 |
11 |
药剂科 |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12 |
药剂科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3 |
3、护理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护理部 |
护理学、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7 |
2 |
护理部 |
护理学(助产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 |
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顺序装订,邮寄或送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根据闽价费【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14日
四、考试、考核及有关规定 |
1、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的折算比例为40:60。
2、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如达不到1:3的比例,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人。
3、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顺序。
4、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5、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6、拟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7、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五、聘用待遇
1、鉴于附属第三医院尚处于筹备阶段,组织机构尚未到位,经学校研究,上级人事部门同意,确定为拟聘人选者与福建医科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入福建医科大学人员编制;待附属第三医院组织机构到位后,所有人员统一调入附属第三医院。
2、附三医院将委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待附属第三医院开诊后转入附属第三医院工作。培训期间工资由个人档案工资和培训医院津贴组成,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学校代为缴存。
3、不安排住房。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信息公布方式
本公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七、联系方式
应聘材料邮寄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收,邮编:350108。
联系电话:22862286,联系人:徐海捷(附三医院筹建办公室)。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毕业生招聘院校范围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2012年应聘报名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
2011年11月28日
附属第三医院(筹)2012年招聘毕业生院校、专业范围
1.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16.天津医科大学
2.北京大学医学部17.福建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18.重庆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9.南京医科大学
5.中山大学医学院20.郑州大学医学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1.苏州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22.山东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23.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4.大连医科大学
10.南方医科大学25.北京中医药大学
11.首都医科大学26.广州中医药大学
12.中国医科大学27.中国药科大学
13.武汉大学医学院28.沈阳药科大学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29.上海中医药大学
15.哈尔滨医科大学30.福建中医药大学
备注: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限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药学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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