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为履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用人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以下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现有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数及拟招聘人数
(一)编制数:655人
(二)在编人数:102人
(三)空编数:553人
(四)拟招聘人数:174人
二、拟招聘科室、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需求专业 |
资格条件 |
计划数 |
1 |
内科 |
医生 |
内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12 |
2 |
重症医学科 |
医生 |
内科学、急诊医学或重症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6 |
3 |
外科 |
医生 |
外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5 |
4 |
妇产科 |
医生 |
妇科学或产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8 |
5 |
儿科 |
医生 |
儿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8 |
6 |
麻醉科 |
医生 |
麻醉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4 |
7 |
急诊科 |
医生 |
内科学、急诊医学或重症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8 |
8 |
眼科 |
医生 |
眼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2 |
9 |
耳鼻喉科 |
医生 |
耳鼻喉科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2 |
10 |
口腔科 |
医生 |
口腔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3 |
11 |
中医科 |
医生 |
中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2 |
12 |
康复科 |
医生 |
康复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2 |
13 |
康复科 |
技师 |
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14 |
药剂科 |
药师 |
药学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5 |
15 |
放射科 |
医生 |
医学影像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5 |
16 |
放射科 |
技师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17 |
超声科 |
医生 |
医学影像学(超声方向)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3 |
18 |
心电图室 |
医生 |
临床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3 |
19 |
病理科 |
医生 |
临床医学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3 |
20 |
病理科 |
技师 |
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1 |
21 |
检验科 |
技师 |
医学检验相关
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22 |
输血科 |
技师 |
医学检验相关
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3 |
23 |
护理部 |
护士 |
护理学 |
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专科学历需有广州户口) |
50 |
24 |
护理部 |
助产士 |
护理学
(助产方向) |
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专科学历需有广州户口) |
5 |
25 |
住院部 |
高层次人才 |
医学专业 |
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
20 |
26 |
综合办公室 |
干事 |
中文或公共事业
管理专业 |
硕士以上学位,文字功底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1 |
27 |
人事科 |
负责人 |
管理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 |
硕士以上学位,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1 |
28 |
医务科 |
干事 |
临床医学专业 |
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2 |
29 |
信息科 |
助理工程师 |
计算机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2 |
30 |
总务科 |
负责人 |
建筑、电气或物流等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1 |
合 计 |
174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将个人详细资料填表(表格见附件)邮寄至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邮政编码:511447。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31166008。
3、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四、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外语等。考试成绩在主管单位网站公布7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主管单位网站公布7天。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实施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临床操作技能、管理、人文等)、工作业绩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医院相关分配制度规定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及监督下,在广州医学院的领导下,由医院领导、人事科、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
(二)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二○一一年十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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