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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聘第二期"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公告
2012年4月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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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第二期“两江学者”岗位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二期“两江学者”岗位已经研究同意,确定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学与创伤医学等28个学科(专业)为第二期“两江学者”岗位,现予公布。详细>>
    (2012年3月29日)
    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重庆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第二期“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第二期“两江学者”计划在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等23个单位设置28个特聘岗位,每个岗位评聘1名特聘教授、专家,共28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两江学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学术造诣深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所从事的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有重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本行业工作具有创新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能够在一线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攻关等工作;
    (五)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请登录各设岗单位网站查阅。
    三、支持条件
    (一)聘任期内,市财政每月给予“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岗位津贴5000元,每年给予特聘教授、专家所在团队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设岗单位按照不低于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二)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及条件,为特聘教授、专家配备3名以上科研助手,为科研团队配备1辆工作用车,在科研项目、人员聘用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特聘教授、专家及所在团队,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参与所研究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四)“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享受《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中二类人才的安家资助、医疗保险、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退休后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外来渝的特聘教授、专家,享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待遇,不占所在单位编制职数。
    (五)“两江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优先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选,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设岗单位提供的工作、生活方面的其他待遇和支持条件,请登录各设岗单位网站查阅。
    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热情好客的新重庆,一定能为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定能在重庆这片热土获得丰硕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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