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昨日,中组部公布了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含“千人计划A类”、“千人计划B类”、“外专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18582 ),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千人计划A类
2、千人计划B类
3、外专千人计划
4、青年千人计划
二、申报条件 1、回国时间:“千人计划A类”、“外专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2011年9月12日之后。
2、申报次数:“千人计划A类”、“千人计划B类”和外专千人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严禁出现材料弄虚作假行为。
为确保申报材料顺利上传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申报系统,申报书填写或者修改请务必在中组部提供的申报软件中完成。海外申报者若因电脑操作系统不同而出现填写困难,请及时与推荐学院人才办或学校人才办联系。
4、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
千人计划A类:(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超过55岁;(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4)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
千人计划B类:(1)符合“千人计划A类”除“全职在国内工作”的其他条件;(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外专千人计划:(1)非华裔外国专家。(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3)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5)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青年千人计划:(1)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3月12日后出生);(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3)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4)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5)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者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用人单位提供破格说明材料)。
以上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2日。
三、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千人计划A类”、“千人计划B类”和“外专千人计划”的申报书、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请见附件。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用系统填写,目前中组部还未公布最新版本申报系统,请申报人暂参考上一次申报系统准备材料。一旦中组部公布申报系统,将及时转发。
2、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12日前将“千人计划A类”、“千人计划B类”、和“青年千人计划”的申报书初稿及意向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
rcb@ustc.edu.cn;“外专千人计划”的以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xuemei@ustc.edu.cn 。2月28日前将整齐、清楚、定稿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分别发送至以上信箱,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青年千人计划的申报材料需在3月18日前上传至中组部申报系统。
请各单位广泛动员,并积极联络海外校友推荐海外优秀人才申报“千人计划A类”、“千人计划B类”、“外专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选的学科不局限于我校现有的传统学科,鼓励新兴交叉学科学者申报,并来校开辟新的科研领域,学校将给予全方位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晓伶
联系电话:3602545
Email:
rcb@ustc.edu.cn 有关“外专千人计划”的相关问题咨询和材料提交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外事办公室 陈雪梅
联系电话:3602850
Email:
xuemei@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