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广东启动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下称“南粤百杰工程”),着力培养一批两院院士后备人选。即日起接受首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评审工作。据介绍,这一专门培养院士后备人才的政策和工程,在国内尚无先例。
据《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规定,广东从2011年至2015年,每年遴选15名左右的优秀人才作为培养对象,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着力培养一批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后备人才。省财政向每名培养对象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的专项培养资金。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对申报对象初审后,再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小组专业评审、现场答辩评审等方式,对被推荐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确定为“南粤百杰工程””培养对象。根据评审要求,2011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于 10月25日前报评审办公室(《申报书》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gdrst.gov.cn/下载),12月上旬左右将公布评审结果。
申报者条件:
根据评审要求, “南粤百杰工程”培养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三)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四)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六)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七)广东省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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