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首轮建设任务已顺利完成,“智慧交通”一流学科领域建设得到评审专家高度评价。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是北京交通大学和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融合威海市产业环境优势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的教学、科研、人才等优势,加快北京交通大学科研成果向地方转移转化,推动威海南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于2022年1月共同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北京交通大学应威海市人民政府邀请,在威海南海新区举办的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主的国际化校区,2015年教育部正式批复,同年9月投入使用。研究院本次招聘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将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及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优秀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高级岗位人员,理工类专业年龄不超过38周岁,人文类专业年龄不超过43周岁;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理工类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类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3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汇总表》。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报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将应聘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或著作封面及目录、其他报名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whxqzp@bjtu.edu.cn,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
(2)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4年3月15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专家评议、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其他材料包括:
①身份及学历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本硕博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②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任离职证明等材料;项目经历、获得奖励、专业资质、论文、专利证明材料;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以先参加考察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认证后,再进行公示、聘用。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专家评议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招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1.专家评议: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学术成果等进行评议,对是否通过评议等给出意见。专家评议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达成通过意见,方可通过,进入面试环节。不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试讲(即模拟讲课)+面谈交流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综合表达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岗位确定
依据研究院及北京交通大学关于人才引进和职称评聘的相关规定,威海研究院人才委员会结合相关专家提出的岗位聘任意见,确定应聘人员聘任岗位。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纳入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周转事业编制管理。
(二)薪酬福利待遇。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胡老师 0631—3806084
王老师 0631—3806187
投诉举报电话:0631-380654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汇总表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研究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