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全国重点考古科研院所之一,2013年以来连续十一年获得“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殊荣,承担“考古中国”、“中华文明起源”等多个国家重点课题项目,主办的《江汉考古》先后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期刊精品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等。我院注重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近30%的青年专技人员已成长为考古领队,作为科研带头人活跃在全省近40个考古工地上。在几代湖北考古人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正朝着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世界一流考古机构目标前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通过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bkg)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联系人:田晴,联系方式:027-86783692。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本次招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月12月31日之前取得。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或材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12月6日下午17:0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针对招聘岗位特点,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田野考古、材料科学与工程、科技考古等专业知识。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数日内,在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通过招聘单位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6.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http://www.hbkgy.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http://www.hbkgy.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6783692
监督举报电话:027-86784209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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