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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启事 |
2016年5月9日 硕博招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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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山东省济南市,2010年度由科技部批准立项建设(国科发计[2011]5号,计划编号2010FU115X10),主要开展胶体材料领域的应用基础与关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成员中包括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齐鲁青年学者等优秀人才;中心拥有实验仪器设备394台套,可开展胶体材料的基础研究、实验室、工程单元技术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现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求,中心拟在化学、化工、材料学科领域招聘优秀年轻人才,重点招聘研究方向:1.纳米化学、纳米材料、纳米生物及其相关学科;2.分子组装与纳米结构体系设计:如纳米材料自组装、表面活性剂与缔合结构、界面与有序分子膜等;3.功能胶体微粒的合成和应用:如胶态纳米晶的制备与应用、分散体系与超细材料等;4.溶胶--凝胶过程研究和应用:如胶体技术制备新材料、有机凝胶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等。
中心会协助其申报“青年千人”计划和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名额不限;同时,中心还拟在上述研究方向招聘科研教师(研究员、副研究员)2名。
(一)应聘条件
1.“青年千人”与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或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招聘要求。我单位将协助“青年千人”应聘者同时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相关文件见《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
(http://www.rcb.sdu.edu.cn/passage.php?bid=5&aid=102)。
2.科研教师岗位
应聘条件详见《山东大学科研教师岗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nccm.sdu.edu.cn/cn/newsshow.php?pcid=8&cid=24&id=457)。
(二)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和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学者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中央及地方补助
薪酬(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住房
安家费
医疗
中央提供科研补助经费100-300万元;学校1:1配套
中央50万元;山东省50万元
工资+20万元/年绩效工资
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学校提供50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补助(税前)
享受事业编制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引进)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薪酬(由学校和中心共同承担)
住房
安家费
医疗
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工资+(15~20)万元人民币/年杰出人才津贴(税前)
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学校提供3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助(税前)
享受事业编制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3)科研教师的薪酬待遇,执行学校规定,中心根据其年度科研业绩情况另外发放业绩津贴。
(4)中心将为引进人才提供必需的办公和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启动经费,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5)其它待遇条件欢迎面议。
三、申请方式
自2016年4月起开始受理申请材料,招聘信息长期有效。有意向者请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论文列表、研究计划等)发至chenxi@sd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硕博招聘网。
联系人:陈曦老师
E-mail:chenxi@sdu.edu.cn
联系电话:+86-0531-883610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更多信息欢迎随时邮件咨询,诚挚邀请您加入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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