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法大发[2022]31号)(附件1)有关规定,中国政法大学面向社会招收2024年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4.在站期间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不招收超龄、同站同学科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
6.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
二、博士后招收类别和要求
1.师资博士后:需符合博士后入站各项条件,同时符合学校招聘专任教师要求,经所在学院招聘考察通过并经人事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招聘条件的入选师资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后,经所在单位考察并出具意见、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队伍。岗位招聘情况请咨询相关学院。
2.项目博士后:由二级培养单位或合作导师利用其重大科研项目、其他委托项目等招收的博士后,需符合博士后入站各项条件,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学校不承担项目博士后工资及社保等各项待遇。
拟申请人员在申请我校博士后的同时,可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经学校评审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获批博士后资助标准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获批文件为准,在站时间超过资助期的,超出阶段工资及社保等各项待遇所需经费由二级培养单位或合作导师协商确定。未获批国家资助计划人员,所需经费与二级培养单位或合作导师协商确定。
3.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与我校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招收联合培养博士后。联合培养经费标准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以上招收博士后类别均须满足关于博士后遴选的基本要求。
三、在站工作年限
基本工作年限为2年。
四、申请流程
(一)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博士后人员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一名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
(二)3月24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申请类型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含所涉相关材料)(附件4)。
2.两份《专家推荐信》(附件5),其中一位是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另一位是副教授以上同行专家。
3.申请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6)。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务必以“2024博士后招收+申请学院+姓名+硕博招聘网”命名方式, 发送至bshglb@cupl.edu.cn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2943。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
(三)入站考核面试:具体时间,由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招收博士后人员名单。
(五)办理入站手续:拟招收博士后人员于6月28日前按照《博士后进站材料说明》(附件7)提交全部材料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办公室)。
五、相关待遇
1.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人员,可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本公告招收类别和要求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北京社会保险、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不享受此项待遇。
2.住房安排
档案与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工作常驻地为北京的非京籍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学院路校区博士后公寓,租金根据学校标准单独缴纳。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做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可同时申请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通知和流程详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官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附件8,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2.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科研考核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法大发[2022]31号)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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