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优厚的薪酬待遇和优质的事业平台,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加入我校博士后研究队伍!
一、2019年部分招聘岗位
| 学院 |
一级学科 |
岗位名称 |
合作导师 |
| 航空宇航学院 |
力学 |
固体力学 |
孙慧玉 |
| 力学 |
轻质材料、生物力学和材料与结构多功能协同设计 |
卢天健 |
| 力学 |
低维材料力学;固液界面耦合 |
张助华 |
| 力学 |
弹性波理论与应用研究 |
钱征华 |
| 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
基于压电结构的振动主动控制; 智能结构设计及其应用 |
沈星 |
| 力学 |
结构减振降噪;无损检测技术;自适应结构设计 |
裘进浩 |
| 仪器科学与技术;工程力学;机械电子 |
科学研究;工程验证与应用 |
袁慎芳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储能材料的制备与应用 |
朱孔军 |
| 机械工程 |
微超声技术 |
吴大伟 |
| 计算流体动力学;飞行器多学科/多目标优化设计 |
流动分析、优化设计;布局优化;飞行器多学科优化设计 |
唐智礼 |
| 土木工程 |
核电结构的地震反应分析 |
陈少林 |
| 交通运输工程 |
海洋工程水泥基材料的微结构演变;严酷环境下混凝土材料与结构耐久性;装配式建筑结构 |
余红发 |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智能混凝土材料结构与性能分析研究;混凝土耐久性研究;混凝土裂缝控制与修复;新型路面材料研究;节能绿色建筑材料研究 |
高培伟 |
| 机械工程 |
新型超声/设备基础或应用研究 |
胡俊辉 |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车辆工程博士后 |
赵万忠 |
| 机电学院 |
机械工程 |
渐进式金属表面微纳改性 |
周晚林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天然废弃物碳功能化高附加值再生与应用 |
周来水 |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材料学 |
电池正负级及固态电解质相关材料研究 |
张校刚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非晶合金、磁性材料、多铁材料、超材料 |
王寅岗 |
| 有机化学 |
有机超分子化学,主要涉及超分子组装、有机功能材料及纳米药物载体方面的研究 |
胡晓玉 |
核科学与技术
|
博士后研究员 |
汤晓斌 |
| 理学院 |
数学 |
应用统计推断、贝叶斯模型、演化博弈论 |
刘心声 |
| 数学 |
代数组合、编码与密码学 |
曹喜望 |
| 应用数学 |
图论及其应用 |
许克祥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能源评估以及能源冲突和管理研究 |
徐海燕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与劳动关系 |
胡恩华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能源、环境经济与政策 |
周德群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产业创新;军民融合发展 |
谭清美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技术创新、产业组织与军民融合 |
王子龙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灰色数据挖掘与应用 |
刘思峰 |
| 航天学院 |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
新能源的高效利用 |
黄护林 |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航天动力学和/或航天器动力学和控制 |
李爽 |
| 机械工程 |
动物运动行为的调控 |
戴振东 |
| 机械工程 |
机器人控制 |
戴振东 |
| 机械工程 |
飞行器设计 |
吉爱红 |
| 机械工程 |
机器人结构与控制 |
吉爱红 |
| 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 |
仿生机器人;机器人神经网络 |
Poramate Manoonpong |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航天信息与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曾庆生 |
| 机械工程 |
航天器结构与机构 |
陈金宝 |
| 力学 |
航天器冲击与防护 |
陈金宝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航天器智能控制
(2)航天教育机器人 |
闻新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空间碎片光学探测与定位
(2)天基空间态势感知
(3)自主定轨 |
郁丰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飞行器轨迹优化设计
(2)众多飞行器的群体对抗与系统仿真 |
南英 |
| 机械工程 |
仿生轻质多功能结构材料 |
郭策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低轨卫星导航增强技术
(2)视触融合捕获技术 |
康国华 |
| 人机与环境工程 |
(1)辐射探测器
(2)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效应
(3)辐射探测器电子学 |
魏志勇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智能感知与自主系统 |
曹云峰 |
| 机械工程 |
人工肌肉 |
于敏 |
注:点击岗位名称可查看各岗位具体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联系人信息以及薪酬待遇等内容。
二、薪酬待遇
1.实行年薪制,学校出资18万/年,超出部分由学校和设岗位单位(含合作导师)按1:4的比例出资。
2.外籍博士后年薪标准为3-5万美元/年,学校出资额为3万美元/年,超出部分学校和实验室(含合作导师)按1:1比例出资,具体事宜实行一事一议。
3.学校根据社会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可适时统一调整博士后薪酬待遇。
三、其他规定
1.学校鼓励博士后出国(境)与国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其出国合作经费由学校和实验室(含合作导师)按1:1承担。
2.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学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薪酬待遇外,其它待遇参照学校“非升即走”专任教师待遇执行,可就近入住学校公寓,享受同岗位教师子女入学、入托、各类成果奖励,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待遇。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评定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竞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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