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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120名博士(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年5月2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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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含高层次人才)120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理科和创建于1951年的平原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学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27个学院(部),1个书院,1个现代产业学院,78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60余个,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二、组织领导
河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中心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含高层次人才)120名。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含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河南省认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官方认证文件,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7.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河南省认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或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网址https://www.htu.edu.cn/rsc)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6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方式进行,具体简历投送邮箱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含高层次人才)一览表》,报名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由学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应聘。
(三)考核
考核由各相关学院(部)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3-332586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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