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桂林师范学院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办学始于1938年创建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坚定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坚持做优教师教育类专业,做大艺术类专业,做强应用型专业,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设有11个教学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44个专业,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500余人。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仁爱求真担当”的桂师精神,致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博士引进年龄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六)对于学术水平卓越、具有重大创新潜力的特别优秀人才,学校实行“一事一议”。
三、招聘需求
四、博士待遇
(一)享受学校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博士特殊津贴,具体待遇请咨询人事处。
(二)到校工作后,符合上级编制部门规定的相关入编条件者,可办理实名事业编制入编手续。
(三)无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副高级岗位相应的待遇。
(四)教学科研奖励待遇丰厚。如取得相关优秀教学科研业绩,均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待遇,多劳多得。
(五)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六)根据自治区政府和桂林市政府文件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和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另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gxrc.org/)查阅;如获认定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另享受桂林市支持政策。首次来桂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可按照政策申领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
五、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教学单位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博士(或教授)+毕业学校+专业,例:张三+博士+***大学+***专业。
(一)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身份证、职称证、代表性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三)代表性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项目、专利等)电子版或扫描件。
(四)近期生活照1张。
(五)《桂林师范学院博士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老师、文老师、吴老师
电话:0773-3975030
邮箱:rskzp2016@163.com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附件:桂林师范学院博士报名登记表
桂林师范学院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