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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0325)
2026年2月27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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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广东省清远市,距广州市中心仅60多公里,毗邻白云国际机场,许广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铁路纵贯南北,京广高铁在市区设清远站,广清城轨清城往返花都、白云国际机场,交通便捷。学院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培育和培训各类职业技能人才等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满足我院师资发展建设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学院本次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省市及学院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六、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本单位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应聘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公告提供资料。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七、直接业务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本单位成立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一)试讲
考生在应聘专业的专业课中自行选择一门课程的一个章节试讲,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二)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考试综合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本单位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未准时提交材料,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资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复审及直接业务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要求将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qyp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动态,并以公告内容为准。
(四)关于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五)本次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内容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3-3936088,13726954899,人才科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3-3936699,纪检室颜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2月1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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