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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于2003年3月,是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东北地区首家独立学院。学院是以工学为主,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新型本科层次高等院校。现举办者为大连理工大学和百年基业(大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学院目前设有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与自动化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6个分院,31个本科专业。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态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理念,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环境,实施一流教育,创办一流学院,培养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打造社会知名的品牌专业,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东北地区首家“985高校”创办的新型独立学院
武书连2023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排名第一位
学院教育教学新模式两次获得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连续十六年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两次荣获“辽宁省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近五年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群新增8个新工科、新文科专业
近三年学院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2个,辽宁省重点建设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1个
近三年内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省一流专业2个与华为技术公司共建华为ICT学院

二、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需求
1.基本条件
(1)坚持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应聘者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同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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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6年师资引进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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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聘
计划 |
招聘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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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
工作经验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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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 |
网络工程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网络工程相关专业 |
2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有网络安全经验者优先;
有华为、华三、锐捷、思科等网络工程方面的资格认证者优先。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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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数字媒体技术相关专业 |
2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有计算机图形、图像、虚拟现实等领域研究背景者优先。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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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网络空间安全相关专业 |
4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有相关资格认证资格认证者优先。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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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技术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虚拟现实技术相关专业 |
2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掌握计算机图形学、虚拟现实相关技术者优先。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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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自动化学院 |
电子信息专任教师 |
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
2 |
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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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均优秀可适当放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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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任教师 |
通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
2 |
博士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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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电气相关专业 |
3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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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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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自动化或机器人相关专业 |
2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1)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能够独立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关专利。
(3)具有3年及以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仪器仪表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够将企业实践经验融入教学,指导学生进行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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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物联网工程相关专业 |
3 |
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具有电子信息或者计算机程序设计或者网络工程等技能的人才。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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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工程专任教师 |
本硕均为机器人相关专业 |
4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并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承担机器人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3)在相关学术领域具备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和责任感;
(4)能够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和各类学科竞赛。
(5)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①熟悉工业机器人编程(ABB/KUKA等)、具备工业机器人研发经验、系统集成、伺服调试经验;具备ROS开发、机器视觉等项目经验;
②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以主要成员参加相关研究课题;
③能够对接产业需求开发相关课程。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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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专注于无人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的交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无人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无人机管控领域) |
3 |
硕士及以上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1)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工作;
(2)突出的科研成果显示度与未来科研发展潜力:应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成果显示度,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原创性观点,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3)思维灵活、持续学习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4)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①具有无人机相关教学科研机构的学习、工作经验,熟悉无人机操作和理论知识;
②具有CAAC教员证、具有中高级职称;
③主持或参与过相关研究课题,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较高的英语读写水平、较强的学术潜力和合作精神;
④有带领团队并主持无人机领域类相关项目。 |
博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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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 |
飞行器设计、飞行器制造、飞行器控制、飞行器运维工程、航空器系统工程等专业(研究方向:无人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等。) |
1 |
博士 |
有行业经历者优先 |
(1)主导过无人机或机器人整机研发项目,具备跨平台协同开发经验;或具备无人机+行业解决方案设计能力;
(2)具有无人机整机设计或核心部件(如飞控、动力系统)研发经验;或具备头部企业经验,主导过2个以上行业级集成项目(如农业植保、物流运输等场景的无人机工程化项目、无人机巡检+机器人安防、灾害救援等);
(3)熟悉边缘AI芯片(如Jetson系列)嵌入式部署者、RTK、5G等增强导航技术者;熟悉行业数据链(如农机-无人机协同、遥感GIS融合)开发;或熟悉物流仓储(AGV+无人机配送)、农业(植保无人机+采摘机器人)等场景应用;
(4)精通SolidWorks/ROS/Matlab多工具链者、熟悉适航认证标准者、熟悉行业标准与法规(如无人机空域审批、机器人安全认证);具有CAAC教员证、具有政企合作项目资源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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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福利
1.工资待遇:学院教职工全员采用合同制,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依据教职工的岗位级别、教龄工龄、绩效贡献而定,博士或高层次人才还享有相应的博士及高层次人才补贴。工资结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绩效津贴、高级职称津贴、超课时量课时费、年终奖等。
2.福利政策:学院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外,还享有通勤班车、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司龄关怀、体育健身场馆、教职工食堂、教职工宿舍等福利。
3.休假制度:学院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外,还享受带薪寒暑假。
4.人才补贴:根据大连市“兴连英才”计划,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自主申请住房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2500元住房补贴;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5000元人才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30-500万安家费;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享受每人10万-20万元薪酬补贴。
五、教职工职业发展
1.入职教育:学院对新入职的教职工开展始业教育,内容涵盖学院发展历史与概况、学院文化、办学理念、教职工行为规范及基本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让新教职工尽快了解学院及工作内容,顺利进入工作角色。
2.专业培训:学院将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和教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定期安排青年教师、专业骨干、学科带头任等系列培训以及党性修养、师德师风、专业提升、科研能力、教学技能、信息化技术、心理健康等专题培训。
3.在职进修:学院鼓励专任教师进一步在职进修博士学位,提高自身的知识及技能。凡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符合进修资格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在职形式的学位进修,学习期间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六、应聘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city_zp@126.com,(应聘材料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硕博招聘网)。应聘材料包括:个人详细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期间成绩单、业绩成果、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学院将依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审查,择优通知招聘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请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准确无误。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考核包括面试(试讲、情景模拟等)、笔试等环节,择优录用。
4.面试通过且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5.学院与教职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学院均不予录取。
8.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学院均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保税区广宁路1号
联系人:于老师 0411-62695155
八、其他说明
学院招聘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官方网站、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招聘或考试辅导培训,不涉及任何有偿提供面试机会的行为,所有岗位均为学院直招。若出现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等,均与我院招考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