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大学2026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类别
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型及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引进人才分为瓯江领军人才、瓯江人才(A、B、C)、学术骨干I-IV等5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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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引进条件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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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领军人才 |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是领域内的一流学者和学科建设领军人才。如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以及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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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人才A |
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且已获得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如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层次人选;主持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持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及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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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人才B |
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开展高层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如省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主持高等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及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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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人才C |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且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如省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三完成人;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三等奖,以及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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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骨干I-IV |
海内外优秀博士或特殊专业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并具备担任学科建设团队或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 |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职称、实际从事的科学研究方向及核心业绩等进行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福利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薪酬待遇:提供稳定且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提供丰厚的安家费、租房补贴和就业补贴等人才补贴。
科研支持: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
住房保障:享受温州市优惠购买人才房的相关政策。
服务保障:享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在落户、出入境、医疗、出行等各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全市范围内优先择校。
特殊支持:
瓯江人才A层次及以上人才可直聘教授(正高职称),瓯江人才B层次人才可直聘副教授(副高职称)。
瓯江人才A层次以上人才,支持组建学科团队,保障充足的科研用房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点相关学科给予博士生导师资格。安排人才家属就业。
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除学校的支持政策外,可叠加享受地方资助待遇。
毕业院校世界排名前200名(根据毕业当年 QS 世界大学排名榜)的海外高校博士学位的学术骨干,另增加基础性人才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