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现有一流专业2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5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8个;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6门;近年来,共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
学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现有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待遇
(一)各学科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2万元/年(享受3年)。
2.杰出人才B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享受3年)。
(三)优秀博士
1.优秀博士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8万元/年(享受3年)。
2.优秀博士二层次:安家费3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6万元/年(享受3年)。
3.优秀博士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4万元/年(享受3年)。
(四)其他待遇
1.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执行。
3.岗位激励:根据业绩情况,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可申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每月享受津贴;以上岗位可同时申报。
4.薪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外,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工资差额以津贴形式发放),享受2年。
5.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认定按照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入托(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四、加入我们
(一)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硕博招聘网”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
(二)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7
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招聘学院 |
专业要求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中共党史 |
3 |
商学院 |
经济学 |
4 |
管理学 |
5 |
政法学院 |
行政管理 |
6 |
国家安全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
7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外国哲学、逻辑学 |
8 |
宗教学 |
9 |
法学理论、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 |
10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马克思民族理论与政策 |
11 |
民族学、人类学 |
12 |
中国史、考古学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14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15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16 |
外国语学院 |
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 |
17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俄语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8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统计学 |
19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20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21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信息 |
22 |
物理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23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地理学、化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
24 |
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学、中国史 |
25 |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自然地理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 |
26 |
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
27 |
自然地理学 、大气科学、环境科学 |
28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9 |
学科教学(化学) |
30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31 |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
32 |
生命科学学院 |
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3 |
体育学院 |
教育学、体育学、法学(体育法方向) |
34 |
音乐学院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
35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备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专业有意向者也可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