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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各类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或辅导员评优评先等活动中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表彰者、或指导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或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6.获得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自治区三等奖及以上,或获评自治区辅导员年度人物,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7.中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哲学等方面专业优先考虑。
8.招聘人数:若干,男女各占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