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负责人 |
1.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院校同等管理岗或督导的工作经验;
2.对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深刻了解,较强的协调能力及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经验;
3.良好的沟通、公文处理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良好的领导、计划、时间管理能力,能配合学校整体策略作出决策。 |
1.协助院领导开展教学、教研、科研、实训等管理工作,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
2.制定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及完成情况。
3.根据全院经费预算,审批教务处各项经费的开支。
4.主持制定、修改教学、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教务处与其它系、部、处、室的工作协调。
6.负责统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建材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7.负责对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验实训工作提出长远的规划及改革方案供院领导参考。
8.负责组织教学评建工作及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