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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研究宣传等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各个环节。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筛查,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按照我校“五课堂”建设的要求,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努力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5)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6)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有效开展助、贷、勤、减、补工作,做好学生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学生日常事务提供基本咨询,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
(7)积极开展学业指导,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课外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开展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9)组织、协调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十)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运用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有组织过大型活动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3)校外人员应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校内在职人员应聘,年龄原则上可不作要求。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繁重的工作任务。
(6)服从学校在成都、峨眉两地三校区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